男子自稱怕鬼、怕熱而戴警用便帽 法院不採信判罰8千元
彰化縣謝姓男子網購繡有警徽的警便帽,去年7月與人發生行車糾紛時,戴警便帽要求對方下車理論,對方以為他是警察,事後向警方檢舉。彰化地方法院審結,謝男明知自身並非員警,戴上警用便帽意圖使誤信有此身分,犯後否認犯行,依犯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罪,罰款8千元。可上訴。
地檢署簡易判決處刑書指出,謝男去年7月駕車行經某便利超口前的路口,不滿姚生男子駕車方式,發生行車糾紛,謝男明知自己不具備警資格,在雙方停車紅燈時公然配戴繡有警徽的警便帽,要求姚男下車理論。姚男持手機錄影,事後報警。
姚男證述,謝男配戴警便帽走到其駕駛的車子旁要求理論。謝男在警詢及偵查中均供述,他不具警職身分,警便帽是在蝦皮購物平台上購得,但他沒行使警察職權,只因怕鬼才配戴,他不知道有警徽的帽子不能配戴。
彰化地院認為,謝男辯稱怕鬼、夏天怕熱才戴警便帽,且自承案發時配戴的帽子是警便帽,辯解不可採信;審酌謝男明知自身並非員警,仍戴上繡有警徽的警用便帽意圖使人誤信有此身分,行為實屬可議,考量謝男到案後否認犯行的犯後態度,並斟酌他沒法院判刑的前科素行,兼衡自述智程度、家境為貧寒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