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鏞涉貪判刑12年 為宜蘭三星議員選舉投下變數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國民黨籍宜蘭縣三星鄉長李志鏞涉貪案,今天(21日)一審被判刑12年,依選罷法第26條規定,刑期超過10年,不得登記為選舉候選人,判決結果讓他回鍋參選縣議員夢碎,也為三星鄉議員選情投下變數。
三星鄉議員應選1席,民進黨現任議員陳文昌確定不連任,綠營改推前三星鄉代表會主席游正義女兒游雅絢參選。國民黨方面,李志鏞2屆鄉長任期即將屆滿,支持者鼓勵他回鍋選議員,但卡在涉貪官司,李遲遲未做決定,國民黨黨內提名登記已在本月10日截止,無人登記參選三星議員。
三星政壇人士指出,李志鏞涉貪官司宣判,年底確定無法成為候選人,國民黨內有意參選者,可能在近日內陸續浮上檯面,牽動藍營的選戰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