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發芽馬鈴薯輸台引爭議 卓榮泰強調不會進入市場
台美貿易協定(ART)放寬發芽馬鈴薯輸台規定,遭質疑恐有食安風險。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日(21日)在立院備詢時表示,若發現馬鈴薯「發芽腐爛、有毒,絕對不會進入市場」,他強調,我方對馬鈴薯毒性與安全標準「不但未放寬,還持續加嚴」。
農業部防檢署於今年2月6日公告實施「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將加工用與鮮食用馬鈴薯的進口條件分開處理。過去台灣的檢疫標準是只要在進口邊境發現馬鈴薯發芽,通常會採取「整批退運」。根據最新的台美貿易協定(ART),美方要求放寬,改為針對「加工用」馬鈴薯若運輸過程中產生少量發芽,不再直接退運整貨櫃,而是允許進入指定的加工廠,由工廠進行篩選程序,引發食安疑慮。
行政院長卓榮泰21日在立法院回應,與美方協商若有任何變更,要雙方指定代表協商。卓榮泰也提出4項把關原則,包括毒性檢疫標準不變且加嚴;美方出口時若有發芽、沾有土壤絕對不會流入市場,過程中進口到我方,若有發芽、腐爛,將是是整顆丟棄,不是挖掉,其他會逐一檢驗。他說:『(原音)我們4項原則,我們對毒性檢疫標準不變,而且會加嚴;第二項從美方出口的時候,有發芽或是沾有土壤的,絕對不會出來,過程中進到我方時,如果有發芽或是有腐爛做加工型馬鈴薯,如果進到我方有發芽或腐爛,我們是整顆丟棄,不是再把它挖掉,絕對不是,是整顆的丟棄。那其他的,我們會逐一強化檢驗。』
農業部長陳駿季進一步說明,現行邊境管制採多重把關機制,從輸出國源頭管理、邊境檢疫到後端流向控管均有規範,目的在防止發芽馬鈴薯流入農業用途或食品鏈;相關制度並參考日本等國作法,屬於高標準管理。
衛福部長石崇良也強調,只要檢驗發現馬鈴薯腐敗或龍葵鹼含量超過安全容許值,即採整批退回,強調我方在食品衛生安全標準上原則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