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牽手摟抱進商旅!新北男辯:身體不適 人妻認了「他想要」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新北市一名人夫,發現張姓妻子竟與黃姓男子發生婚外情,去年11、12月間,竟在公開場所牽手、摟抱,甚至一同走進商旅,氣得向妻子與黃男提告求償;黃男辯稱,自己當天只是不舒服,才會相互依偎,後來仍感到不適,才會與張女同進商旅休息,新北地院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並根據張女證詞中,黃男進房後曾表示「他想要」,因此不予採信黃男說法,認為2人舉動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界限,判2人應賠償人夫20萬元。

人夫主張,自己與張姓女子是夫妻關係,未料,張妻竟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與黃姓男子交往,2人去年11、12月間在公開場合牽手、摟抱、共同進入商旅,造成他受到精神上的痛苦,因此向2人求償200萬元。

黃男則主張,當天2人相互依偎,是因為他突然身體疲憊,後來仍感到不適,才會與張女一同進到商旅,但並無超越普通朋友的行為,認為自己並無侵害人夫的配偶權。

新北地院法官勘驗畫面時認為,黃男雙手環抱對方腰部,將臉貼向對方臉部及頸部,耳鬢廝磨,但黃男站立的重心仍在自己身上,並無他所主張的身體疲憊或不適而倚靠在張女身上的狀況。

黃男進一步辯稱,後續他仍感到不適,才會與張女共同進入商旅,但在房內只有聊天休息,並無其他踰矩行為;但張女則當庭坦承,2人事前有逛街覺得疲累,黃男才會提議到賓館休息,進房後,黃男開口說「他想要」,但張女婉拒,後續單純休息,一陣子之後警察就上門。

法官根據張女證詞,認定,雖無證據認定2人發生性關係,但2人交往的情侶關係,又共同進入商旅,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界限,且黃男確實提議要從事性行為,侵害人夫婚姻完整性而侵害配偶權相當明確。

法官審酌,2人牽手、擁抱、耳鬢廝磨、共同進入商旅並提議從事性行為等行為,均已背於善良風俗,侵害人夫配偶權,導致人夫精神上的痛苦,情節重大,因此判2人應連帶賠償20萬元。

一手掌握全世界,立即加入東森網Line官方帳號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45歲婦醫美割眼袋突呼吸困難 胃大出血住院11天不治 檢將解剖

自由電子報
02

娶台女狂潮爆發!陸男「假結婚逃台灣」只為1奢求 甘願淪低薪黑工跑外送…月給人頭妻1萬元

鏡報
03

11歲男童夜市獨自賣芭樂 屏東縣府屢勸多次…擬對父親開罰

聯合新聞網
04

藥師下藥女大生遭羈押!妻冷看夫遭逮:該吵的都吵完了

EBC 東森新聞
05

回家喝水竟斷片…女醒來下身赤裸 竟是對門男鄰居下藥性侵!變態行徑全拍下

鏡週刊
06

西門町飯店大火稱「無人傷亡」!英勇廚師第一線救火...家屬淚曝:已送ICU急救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