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怎麼放?停班課標準、宣布時間一次看
隨著紅霞颱風即將升成,其暴風圈與外圍環流動向引發全民高度關注,各地是否停班課再次成為討論焦點。為使各地方政府決策有章可循,行政院頒布《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作為全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停班停課的唯一法定基準。
停班停課風雨評估基準
依據辦法第3條至第8條規範,天然災害包含風災、水災、震災、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等,若致交通、水電中斷或有致災之虞,達到下列基準之一即可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
風災基準
- 氣象預報顯示,颱風暴風半徑於4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其平均風力達7級以上,或最大陣風達10級以上,得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
- 降雨量達到中央氣象署所定之「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且已致災或有致災之虞。
- 風雨未達標,但受地形影響致交通、水電中斷或供應困難者。
水災基準
符合雨量基準,或機關學校處所、員工住所積水,或通往途中河川水位暴漲、橋梁中斷致通行困難危險者。
震災基準
地震後房舍倒塌(或有倒塌之虞),或地震致交通水電中斷影響通行安全者。
土石流與大規模崩塌
達到農業部訂定並公開之各地區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警戒基準值,且有致災之虞者。
停班課最晚幾點宣布?法規訂定通報時限
對於民眾最關心的決策發布時間,辦法第10條明確訂定通報程序的時限規範。針對全日或上午半日的停班停課,地方政府原則上應於前一日晚間7時至10時前對外發布,並通知媒體於晚間11時前播報。若前一晚氣象資料未達標而未發布,但當日零時過後風雨增強達標,最遲則須於當日上午4時30分前發布,並由媒體於上午5時前播報。
至於下午半日或晚間的停班停課,法規規定應於當日上午10時30分前發布,另外,若因氣象預報難以明確判斷是否達標,基於學生安全或其他特殊考量,縣市首長可先行決定停止上課,地理位置相鄰的直轄市與縣市,在做出最終發布決定前,亦應相互協調聯繫。
最新資訊哪裡看?四大官方管道一次查
當颱風逼近、民眾欲即時掌握最新的停班停課動態時,可透過以下四大官方與權威管道進行查詢,最直接的管道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官方網站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情形專區」,該專區會同步更新全台各縣市最新發布狀態,不方便上網的民眾也可撥打語音查詢專線「0203-00166」收聽即時通報。
此外,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網站入口首長公告、官方Line帳號推播,以及電視新聞台,皆會第一時間播報最新資訊,民眾可多加利用以利防颱與行程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