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提修法要國發基金設責任中心制 綠委批疊床架屋
立法院今天(5日)聯席審查《產創條例》修正案,民眾黨提案要求建立國發基金責任中心制度。不過,多位民進黨立委認為是疊床架屋;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也質疑其中增列由立院各黨依席次比例推薦學者專家擔任管理會委員,有立法權干預行政權之嫌。國民黨立委鄭天財則認同此立法精神,但認為細節可以再討論。在無法取得共識下,民進黨召委邱志偉裁示擇期再審。
立法院經濟、財政委員會聯席審查民進黨立委陳素月等17人及民眾黨團提案的《產創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民眾黨團在有關國發基金設置條文中增列條款,要求國發基金管理機關國發會建立責任中心制度,以確保收入及控制成本,發揮財務管理功能。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邱議瑩、鍾佳濱等人認為現有國發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就有相關內容,不需將子法內容提升至母法,如此不但有疊床架屋的問題,且會降低其應變彈性。
邱志偉指出,訂定責任中心牽動後續責任義務認定、其組織運作細節等,茲事體大;鍾佳濱則強調,民間企業訂定責任中心是為了追逐利潤最大化,若要在產創條例有關國發基金的條款中也訂定責任中心,將與產創條例的精神不符。他說:『(原音)有的黨團提案,他是否有確切掌握我們產業創新條例的精神?是否有錯誤地去誤會了責任中心它在其他企業體當中所扮演的角色?要將一個營利為主的企業體當中的責任中心,放到一個以促進產業創新的國家發展基金,是否允當?國發會應該先做這個本體屬性性質定位上的說明。』
法務部參事廖江憲也指出,從法律位階來看,現有子法已有相關內容,不必在母法再次訂定,除非對於授權範圍、明確性有疑義,才有討論調整的必要,且也要檢視母法與子法之間授權範圍是否同步調整。
民眾黨籍召委洪毓祥則回應表示,這是基於強化國發基金的管理、防弊及責任追究,並參酌國發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後提出。
另外,民眾黨版本要求設立國發基金管理會,其組成除了相關部會首長,還要有學者專家委員4到6人,且這些學者專家委員需由立院各黨依照席次比例推薦。鍾佳濱質疑這等同是讓立法院逾越行政權,這也是過去兩年行政、立法最大的亂源所在。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鄭天財則聲援民眾黨版。鄭天財強調,過去國發基金出現問題卻難以有效監督,民眾黨版立法精神良善,細節可以再做討論,讓立法更加完善。
最後在朝野立委無法取得共識下,民進黨召委邱志偉裁示擇期再審。(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