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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台灣投資史瓦帝尼250億」假訊息 警拖超過2個月...男子逃過裁罰

鏡新聞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 鏡新聞
男子轉傳「台灣將投資史瓦帝尼250億台幣」假消息,警方超過2個月時效移送遭駁回。(示意圖,photoAC)

新北市郭姓男子今年5月6日在PTT發文,引述《史瓦帝尼時報》報導,以「台灣將投資史瓦帝尼250億台幣!?」為題發布貼文,遭警方認定涉嫌散布錯假訊息。郭男接受警方詢問時坦承發文,汐止分局後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但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審理後,認定警方移送已逾越2個月處罰時限,裁定移送駁回,郭男因此逃過裁罰。

「250億投資」內容到底怎麼來的?

郭男今年5月6日在網路論壇PTT的「Gossiping」看板發文,引述《史瓦帝尼時報》(Times of Eswatini)報導,內容提到台灣相關投資計畫總額約130.5億史瓦帝尼里朗吉尼,郭男換算後認為相當於新台幣250億元,以此為標題發文;但警方認定郭男發布的內容涉及錯假訊息,足以影響公共安寧,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訊後依法函送法院。

為何超過法定時效?

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審理查明,郭男的行為發生在5月6日,依規定相關處罰時效應自當天起算,並於7月5日屆滿,但汐止分局直到7月29日才製作移送書,並在7月31日才移送法院,已超過《社會秩序維護法》法定2個月期限,法院因此認定本案未在期限內完成移送,裁定駁回移送,並退回移送機關處理。

超過法定期限後會怎麼處理?

法院指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案件逾2個月後,警方不得再訊問、處罰,也不得移送法院,因此即使警方原先認定郭男涉嫌散布錯假訊息,最後仍因移送程序超過法定期限,遭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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