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雄樂器行」廁所偷拍16人!10未成年受害…變態老闆遭起訴
記者翁伊森、葉品辰/嘉義報導
嘉義縣民雄鄉「民雄樂器行」爆出廁所內被裝針孔偷拍,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樂器行負責人劉建宏涉嫌在店內廁所架設針孔攝影機,長達7個多月偷拍如廁學生與民眾,共有16人受害,其中包括10名未成年人,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妨害秘密等罪,依法向嘉義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嘉義地檢署指出,全案源於有被害人發現樂器行廁所有異狀後報警,經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報請檢方指揮偵辦,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專案小組於今(2026)年2月26日晚間前往民雄樂器行搜索,當場查扣2台針孔攝影機、3顆硬碟、8支手機、1台平板電腦、2台電腦主機、1台筆電及其他電子設備等證物。
檢方調查,劉建宏自去(2025)年7月16日起至今年2月25日止,在樂器行廁所架設針孔攝影機並持續開啟錄影功能,涉嫌偷拍前來如廁的成年人6人及未成年人10人,竊錄被害人身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嚴重侵害個人隱私。檢方認為,劉建宏偷拍成年被害人的部分,涉犯《刑法》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未經同意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等罪;偷拍未成年被害人部分,除上述罪嫌外,另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性影像罪。
檢方指出,劉建宏於相近時間、同一地點持續實施偷拍行為,屬接續犯,並以一行為觸犯數項罪名,依法屬想像競合犯,建請法院就成年被害人部分從一重論以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未成年被害人部分則從一重論以《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性影像罪;至16名被害人部分,因犯意各別、行為不同,請求分論併罰。
此外,檢方也請求法院依法宣告沒收扣案的針孔攝影機、硬碟、手機、電腦及相關檔案等犯罪工具與附著物。嘉義地檢署強調,公開店家名稱與地址,係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6條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但書「增進公共利益」規定。主因該樂器行為公眾出入場所,公布明確地點能提醒曾前往之民眾及時主張權利、防範二次傷害,並警惕同業加強隱私防護,對於偷拍、侵犯他人性隱私及剝削兒少性權益等犯罪,將秉持嚴查速辦原則,積極查緝、絕不寬貸,以維護社會善良風俗與民眾之隱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