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網紅水產被控造假「東石蚵仔竟是越南貨」 判無罪還清白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知名水產店「星星水產」先前被檢方認定以越南牡蠣假冒東石牡蠣,以違反食安法、詐欺、虛偽標記販賣商品罪等罪嫌起訴。不過案件經審理後大逆轉,呂姓經理拿出鐵證證明,是彭姓上游商沒說清楚,法官因此判決星星水產與呂男均無罪。
台中地檢署追查認為,星星水產於2024年向上游廠商訂購牡蠣,該批牡蠣是越南產,卻由不知情店員張貼「東石去殼鮮蚵」標籤。經嘉義警分局員警到場購買送驗,確定是「境外牡蠣」,檢方認定雙方對話,是呂欲購買產品來假冒,偵結依販賣虛偽標示商品、詐欺取財、食安法等罪嫌起訴。
呂姓經理於審理時否認犯行稱,當時彭姓上游商稱該批東石牡蠣不肥美,建議購買越南牡蠣,但他試吃之後認為口感不佳,就把剩下牡蠣銷毀而未訂購,後續彭姓廠商再推薦時,自己還要求對方拿出檢驗合格報告,也未訂貨。
後來,呂姓經理再度詢問是否有東石牡蠣?彭姓廠商回答「對」,有時訂貨時則沒有重複確定產地,因此才買到越南牡蠣;彭姓廠商也坦言,東石產跟越南產,售價均相同,且一般人無法從外觀看出。
綜上,法院認為呂姓經理並無犯意,依照卷內事證而言,也不足以證明呂姓經理知道彭姓廠商提供之貨品,實際上為越南牡蠣,因此諭知呂男與星星水產都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