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社工陳尚潔「偽造文書」獲判無罪 北檢不服提上訴

鏡報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 鏡報 馮茵
社工陳尚潔偽造文書部分獲判無罪,北檢15日提起上訴。資料照片

1歲半男童剴剴遭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待致死震驚社會,負責訪視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因未落實查訪釀成悲劇,台北地院認定她嚴重違反專業注意義務,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徒刑;至於檢方另指控她為掩飾失職而偽造訪視紀錄部分,法院認為沒有證據證明她有造假犯意,判決偽造文書部分無罪。對此,台北地檢署針對無罪部分,今(15日)向北院提起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陳尚潔為掩飾過失致死犯行,不實製作兒福聯盟的工作處遇紀錄,內容包含「請保母協助提供案童近期照片『已』和案外祖母分享近況」,假裝有傳送剴剴照片給外婆,另外還有「…護理師告知案外祖母,案童疑似溢奶所導致…」,佯造護理師轉述剴剴死因為溢奶。

檢方認為,陳尚潔不實登載行為,損害主管機關行政業務稽查懲處,也妨害偵查犯罪機關文書製作與犯罪調查的正確性,涉犯《刑法》第216、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

針對請保母提供照片,「已」和案外祖母分享近況部分,陳尚潔辯稱是錯字,原意為「以」,北院合議庭審酌她傳送訊息的時間脈絡、撰寫紀錄慣用語法,以及同一紀錄確實存在相同同音異字誤繕前例等,認為陳尚潔的辯詞可信,不能只因一個錯字,就認陳尚潔主觀上有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犯意。

至於陳尚潔向外婆轉述護理師說法,推測剴剴死因疑似是溢奶導致部分,北院認為,這應該是案發當下,急診室情況緊急、資訊混亂,讓陳尚潔記憶錯亂所致,況且陳尚潔在工作處遇同一段落前,已鉅細靡遺記載證人黃聖心觀察剴剴身體的不合理傷勢。

北院以經驗法則判定,如果陳尚潔有偽造文書掩飾過失致死犯行,理應於在工作處遇中隱匿或淡化剴剴傷勢,而不是將急診醫師高度懷疑兒虐的觀察結果詳實記載,顯見陳尚潔只是據實記載急診室見聞,因此判她偽造文書部分無罪。

加入《鏡報》官方帳號,新聞跟著走

更多鏡報報導

新北地院女廁驚見密錄器!受害者高達15人 色狼竟是自家人…二審這原因改輕判
懶人包/醫美診間驚魂!從北到南「偽裝偵煙器」偷拍連環爆 一文看懂各家伎倆與查緝現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有片/紫爆!國1高雄段「6大車撞成一團」 鋼卷掉落嚴重回堵

鏡週刊
02

離譜!一家人狂打9歲童「母冷眼旁觀」 他忍痛深夜衝超商求救

太報
03

父母吸毒入獄「毒寶寶」長大淪遲緩兒…沒人要!暖心美國夫妻跨海領養她

三立新聞網
04

台北市長沈伯洋對決蔣萬安!最新投票震撼差距曝光…他狂贏21%

民視新聞網
05

強制遷離!豪宅管委會「禁用電梯」逼搬家 夫妻檔天天爬9樓氣炸

三立新聞網
06

擺脫「五星共產廟」惡名!二水碧雲禪寺比丘尼逆襲買回產權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