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跨部會研議交通法制措施 禁絕毒駕者上路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為打擊毒駕,內政部今(19)日指出,將跨部會研議「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及「強化毒癮者駕照管理」措施,若有吸毒前科和吸毒案例發生時,就禁止取得駕照,禁絕毒駕者上路。
內政部警政署今日在刑事警察局舉行「向毒駕宣戰!攻防並重 多管齊下 源頭打擊喪屍煙毒 跨部聯防阻斷毒駕」記者會,由內政部長劉世芳主持,包括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廸琦、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張云綺、警政署長張榮興、刑事局長邱紹洲等人共同出席。
劉世芳表示,綜觀毒駕成因大部分與吸食電子煙毒(喪屍煙彈)有關,一旦駕駛人於駕車時涉及吸食該類電子煙毒,將迅速產生「肌躍症」及「意識不清」等症狀,進而造成車輛失控衝撞,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因此,只有自源頭加強查緝,才能防制毒駕發生。
劉世芳說,除第一線員警戮力查緝守護外,內政部與交通部、法務部及高檢署等機關也展開跨部會合作,系統性規劃多項防制政策。內政部警政署已修正「查緝毒駕作業程序」,經攔查具毒駕徵候並以唾篩檢測呈陽性或拒測者,均得依(準)現行犯逮捕;司法院已修正刑事訴訟法,正式將毒駕列入「預防性羈押」事由,希望在執法面發揮「毒駕即逮捕、移送即聲押」的強力嚇阻效果。
另外,各地方檢察署也將嚴審毒駕被告易科罰金要件,期有效隔離毒駕犯嫌持續危害;內政部也積極與交通部研議「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及「強化毒癮者駕照管理」等多項交通法制措施,禁絕毒駕者上路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