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駁網路謠言:未定蘋果「芬普尼」標準 修正蘋果「芬普寧」無關台美貿易談判
臉書近期出現「食藥署放寬蘋果農藥芬普尼殘留標準6倍」等不實貼文,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嚴正駁斥不實說法,強調未定蘋果「芬普尼」標準,這次修正蘋果殘留容許量的農藥為「芬普寧」,兩者為不同的農藥成分,不應混為一談。食藥署並說明此次修正並非放寬食安標準,而是依據實際殘留試驗資料、毒理評估及國人飲食暴露風險重新訂定,與台美貿易談判無關。
近日網路流傳政府「放寬174項農藥殘留容許量」、「毒蘋果來了」等說法,引發民眾對進口水果食安疑慮。其中,蘋果所使用的農藥「芬普寧」殘留容許量由0.5ppm調整為3ppm,更成為外界質疑焦點。食藥署強調,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均是基於國內外資料、毒理資料、田間殘留試驗及國人膳食攝取情形進行風險評估,並不存在所謂的美國壓力或政治交換,更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無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長許朝凱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臉書貼文內容與事實不符,引發民眾對蘋果食用安全的疑慮。他進一步說明,芬普寧(Fenpropathrin)與芬普尼(Fipronil),兩者為不同的農藥成分。芬普尼是環境用藥,不可用在農藥用途;芬普寧本來就可以用於蔬果,葡萄、蓮霧都有芬普寧個別標準,過去蘋果屬於「梨果類」標準,如今比照葡萄、蓮霧,從類別標準改為個別標準。
許朝凱說,這次蘋果改為個別標準,跨國公司111年提出申請,依要求提供符合用藥規定的殘留試驗資料進行評估,符合國際做法,反映實際用藥,並非放寬標準。他強調,這次是標準依科學評估訂定,並非受美國壓力而放寬。
許朝凱重申,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均是基於國內外資料、毒理資料、田間殘留試驗及國人膳食攝取情形進行風險評估,並不存在所謂的美國壓力或政治交換,更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無關。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今天在立法院「校園食品安全把關機制及致癌油事件因應作為」專題報告會前受訪也說明,各國農藥殘留標準都會依據國際貿易需求、各國農業使用情形及毒理學專業評估訂定,長期以來,不論是進口水果或台灣出口農產品,都必須符合各國食安規範並接受檢驗,相關制度已行之有年。
另外,許朝凱表示,食藥署針對臉書等社群平台散布相關不實訊息,將彙整貼文內容及相關事證,函送所轄地方主管機關依法查處;同時函請Meta公司依平台規範盡速下架相關不實貼文,防止錯誤資訊持續轉傳。
許朝凱指出,任何未經查證、無事實依據的臆測或影射,不僅誤導社會大眾,更可能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有關散播食品安全謠言或不實訊息的規定,可處最高3年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罰金,籲各界審慎查證及發言,切勿任意散布或轉傳。
食藥署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針對相關不實說法,食藥署早於今年5月舉行記者會嚴正駁斥,並發布新聞稿,及透過官方臉書粉絲專頁「食藥署-食用玩家」公開澄清資訊,主動向社會大眾說明正確資訊。民眾面對各類訊息,應秉持「不輕信、不轉傳、要查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