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重罰毒駕 陳世凱:最快今年底上路
針對毒駕問題,交通部長陳世凱今天(2日)出席活動時表示,交通部已著手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毒駕的罰則並加嚴管理吸毒者的駕照,預計6月底前送到行政院,最快今年底必然上路。
交通部長陳世凱2日出席「台日自行車安全文化交流論壇」後,針對外界關切的毒駕問題回應表示,交通部正著手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除了毒駕本人外,也將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若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卻仍搭乘,也須負起共同責任,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5千元罰鍰。
此外,針對汽、機車毒駕者,罰鍰也將從1萬5千元至3萬元提高至9萬至12萬元。陳世凱說:『(原音)也就是汽車的這個毒駕(新台幣)12萬起跳,機車的毒駕9萬起跳,那未來可以累加、沒有上限地累加,初犯就是12萬跟9萬。除此之外,只要吸毒、確定有吸毒的吸毒者,我們對於駕照的「吊銷」跟「吊扣」都會來執行,只要吸毒,即便你沒有駕車,我們對於駕照的吊銷跟吊扣也都會來執行。那我們相關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會在今年的6月,也就是1個月之內就會送到行政院,來進行修法的程序。』
至於新法上路的時間,陳世凱也說明,待行政院拍板後,就會轉呈立法院審查,一旦國會三讀通過,交通部即可依法實施,而且國會越快通過,交通部就會越快執行。他也相信在朝野立委都相當重視這個議題的情況下,「年底前必然會上路」。
根據交通部1日發布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重點,毒駕者由現行吊扣駕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也將吊銷其駕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照。
此外,毒駕者及吸毒者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後,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照;確認吸毒者同樣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
※快樂人生不吸毒。遠離毒品,迎向朝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