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法官接連放生喪屍毒犯! 載10桶瓦斯、撞碎所長腿都無保請回 檢方抗告強勢逆轉收押
毒駕載運10桶瓦斯自撞、且有多次前科的江姓男子,日前獲法官裁定無保請回,引發基層警界士氣崩盤;但在彰化地檢署全力抗告後,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彰化地院8日終於大逆轉,裁准將江男預防性羈押。
這起逆轉裁定的關鍵,在於二審法院認為江男身為瓦斯行員工,竟在施用「喪屍菸彈」後駕車,且過去已有過失致死、毒駕等惡劣前科,顯見其對公眾安全毫無敬畏之意。
檢方強調,江男在5月30日案發時,神情渙散地載著危險物衝撞,若非路旁民眾攔下,後果不堪設想。彰化地院今日重新審理後,採信檢方主張,認定江男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改裁定收押禁見。
法務部長鄭銘謙今日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證實這起「毒駕瓦斯車」案與另一件「毒駕撞斷所長腿」案,背後竟是由「同一位法官」做出無保請回的裁定。
鄭銘謙直言,法務部對於這樣的裁定結果「完全無法接受」,認為毒駕行為極其可惡,且唾液快篩已有初步證據力,法院的標準顯與社會常識脫節。
這兩起案件接連「放生」嫌犯,徹底引燃彰化市民的怒火。彰化市長林世賢7日大動作帶頭抗議,痛批司法的「恐龍裁定」是對執法尊嚴的踐踏。他在探視傷重住院的埔鹽分駐所長陳國銘時憤慨表示,已正式聯繫監察委員紀惠容,將針對該名法官的裁定程序是否存在違失提出檢舉。大批市民也在法院外高舉「縱放毒駕、閻王找上門」等標語,質疑法官無視基層官警的鮮血與性命。
回顧這兩起引發眾怒的案件,5月30日,江男施用安非他命與依托咪酯後,載著10桶大型瓦斯桶在員林市橫衝直撞,險些波及廟會陣頭;僅隔不到一周,6月4日,施姓毒駕犯為規避盤查,竟倒車瘋狂衝撞所長陳國銘,導致其右腿粉碎性骨折。
面對排山倒海的批評,彰化地院雖急發聲明強調「支持遏制毒駕」,並列舉近期已羈押逾10件相關案件,但「同一位法官」接連放人的巧合,已讓司法公信力搖搖欲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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