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刪光文化部4738萬媒宣費 翁曉玲PO文喊「我做對了」警告網友刪留言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前審查文化部115年度預算,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主張全數刪除文化部編列的4738萬元媒體宣傳費,引發朝野激烈攻防。儘管提案最終未獲採納,委員會決議凍結800萬元預算,但翁曉玲會後仍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自己的提案「踩到民進黨痛點」、「我做對了」,Threads及臉書的同一篇貼文隨即引發大批網友灌爆,留言超過2000則。
翁曉玲表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當天針對她提出的「全數刪除文化部115年度媒宣費預算案」討論超過3個小時,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陳培瑜、吳沛憶、郭昱晴、林宜瑾、陳秀寶等人接連發言反對。她說自己在會中遭到批評「愚蠢」、「文化殺手」、「中共同路人」等,吳沛憶更一度拍桌抗議。
翁曉玲表示,自己審查各政府機關媒體宣傳預算的一貫原則,就是認為媒宣費屬於政府機關非必要支出,各機關業務宣導原則上可自行辦理,無須額外花費大筆經費委外辦理。她質疑,民進黨執政以來,多個部會編列大量媒宣預算,但未必真正用於業務推廣,認為有限預算應優先投入文化政策及文化團體,而非媒體宣傳。
她接著指出,文化部去年媒宣費為0元,仍透過新聞稿發布、社群媒體口碑發酵及海外合作單位自有宣傳通路,在國內外持續推廣各項活動,顯示政策與業務活動宣傳不一定需要花費大筆經費購買廣告,只要政策及活動本身具吸引力,自然能吸引民眾參與,因此質疑文化部既然可以「無料宣導」,為何仍要編列4738萬元委外辦理媒體宣傳,主張應將經費轉用於補助文化團體及辦理文化活動。
翁曉玲在貼文中表示,看到民進黨立委急於護航文化部長李遠及媒宣預算,更讓她認為自己的提案「踩到民進黨痛點」,即使此次提案未獲支持,文化部媒宣費最後僅凍結800萬元,她仍會在第二輪預算提案時再次提出全數刪除媒宣費案,自己也會持續扮演「公帑捍衛者」,不讓文化部浪費人民納稅錢。
不過,翁曉玲的發文也引發大批網友留言灌爆,臉書及Threads均湧入超過2000則留言,有網友痛批她是「垃圾立委」、「X物」等。對此,翁曉玲親自在留言區回應表示,政治人物言行固然可受公評,但不代表可以容忍惡意謾罵、公然毀謗或捏造不實訊息攻訐。
翁曉玲還引用去年一名66歲鄭姓男子誹謗案指出,該男子曾在臉書發文指稱她是「介入別人婚姻的小三」,她提告後,台北地檢署認定鄭男發文前未經任何查證,日前依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等罪嫌起訴,藉此呼籲留言網友盡速移除惡意言詞,「曉玲不會寬貸造謠抹黑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