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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帶10歲女兒到旅館休息 獸父竟在她身上磨蹭

太報

更新於 07月28日08:51 • 發布於 07月28日08:44 • 呂志明
性侵示意圖。本報繪製

1名前科累累的男子,帶著年僅10歲的女兒到旅館休息時,竟然在半夜強壓在女兒身上磨蹭,女兒被嚇得外出找媽媽,半路上遇到警察訴苦,全案才爆發,不過男子到案後否認犯罪,辯稱當天晚上妻子也有去旅館過夜,不知道為何他的DNA有跑到女兒的下體,檢察官不採信男子離譜的答辯,依《刑法》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

據了解,這名男子與妻子生下1女,2人因故分居但並未離婚,男子的妻子在外結交了1名男友,除了男子入監刑時無法照顧之外,平時女兒都跟在男子身邊,若是男子在照顧時,其妻偶爾會去陪伴女兒。

由於男子平時只能靠著四處打零工維生,居無定所,2021年間,男子帶著10歲大的女兒到北市新店區的一家旅館,不料半夜男子竟然趁機爬到女兒身上磨蹭,女兒被父親突如其來的舉動嚇得不知所措,當2人離開旅館到另一個地點住宿時,小女孩趁著父親不注意時偷偷溜走,想要去找媽媽。

就在小女孩走獨自一人走在路上時,被巡邏警員發現,小女孩見到警察後吵著要找媽媽,警員細心安撫下詢問小女孩為何一個人在路上,媽媽去哪裡,為何要找媽媽?小女孩才不經意說出爸爸半夜爬到她的身,她很害怕。

警方聽到小女孩的說法後立即帶她到醫院檢查,並在小女兒的外陰部採到她父親的DNA,因此認為男子涉有重嫌移送法辦。

男子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當天他確實帶著女兒到旅館去過夜,但當天妻子也有到旅館看女兒,當晚,他與妻子一張床,女兒則睡在另一張床,他不知道為何自己的DNA會跑到女兒的外陰部。

男子到案後因為另外入獄服刑,當他出獄後檢察官要傳她卻傳拘無著,因此被發布通緝,直到今年才被通緝到案,檢察官調查後不採信其辯解,依小女孩的說法及DNA的鑑定報告,認為男子涉有重嫌,依《刑法》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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