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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割頸案受害家屬再籲修正《少事法》 時力提四大改革建議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03月12日04:13 • 發布於 03月12日03:32 • 陳念宜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中)偕同新北校園割頸案被害人家屬楊爸爸(右)及其律師李惠暄(左),揭露被害人在重大少年刑事案件中面對的四大困境。(翻攝時代力量YouTube頻道)

新北校園割頸命案行兇少年遭判處有期徒刑12年、涉案少女被判11年,引發社會對於「少年事件處理法」是否過度保護犯罪青少年、量刑過輕等討論。時代力量今天(12日)偕同新北校園割頸案被害人家屬楊爸爸及其律師李惠暄,揭露被害人在重大少年刑事案件中面對的四大困境,呼籲立法院、司法院看見被害人的痛苦,儘速落實改革。

2023年底,新北市某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楊承勳遭同學以彈簧刀割頸致死,今年2月最高法院判決定讞,行兇的郭姓少年與教唆的林姓少女分別被判處12年及11年有期徒刑,死者家屬楊爸爸難以接受這個結果,今天在律師李惠暄以及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陪同下,再度要求政府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楊爸爸說:『(原音)其實我最擔心的就是他們如果真的假釋,我完全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要從哪裡防,就是我的個資都讓對方的律師完全知道,真的是非常詳盡的地址,幾號、幾樓都一清二楚,那等於說把我的危險曝在陽光下了。』

接受楊爸爸委託的辯護律師李惠暄指出,在重大少年刑事案件處理過程中,被害人家屬除了面臨「隱私缺乏保障」、「假釋程序缺席」等窘境之外,也經常遭遇「陳述流於形式」、「資訊單向封閉」等困境。她說:『(原音)就是少年的鑑定報告的部分,我們不僅沒有辦法看報告,甚至連結論的部分我們也沒辦法獲知,原因是因為他是少年。但其實這對被害者家屬來說,它是一個量刑非常、非常重要的因子,但是我們沒有辦法去瞭解跟去表示意見,所以我們知道鑑定結果的部分是要透過判決書才會知道,那這個部分確實對家屬來說是一個非常、非常大的折磨。』

王婉諭提出「落實深度參與」、「打破資訊不對等」、「強化被害人家屬隱私保護」以及「建立假釋知情與意見陳述機制」等四大改革建議。同為犯罪被害人家屬的她並指出,被害人家屬通常很想知道為什麼憾事會發生、為什麼加害人做出犯罪行為,如果什麼都不知道,被害人家屬會感到非常無力,既沉痛又迷惘,提供一個理解案件全貌的機會是家屬最卑微的請求。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日前宣布將提出《少事法》修法草案,主張建立假釋分級制度,並明定涉犯故意殺人、重傷致死等重大犯罪的青少年若遭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就不得假釋。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對此回應表示,《少事法》當初的立法邏輯是希望少年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不過,在不違背法理的情況下,民進黨團歡迎各黨在立法院進行相關修法的討論。

李惠暄則認為,有黨團願意提出修法草案都是好事,但她也提醒,提高刑度恐怕無法直接降低少年的犯罪機率,她希望透過這次修法,可以從前期的犯罪預防到後期的輔導機制、矯正制度通盤檢討少年司法案件的沉痾,盡快補足法律未臻完善之處。(編輯:宋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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