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蘋果日報租地詐欺案 黎智英上訴成功撤銷定罪與判刑
香港民主派媒體大亨黎智英今天(26日)就2022年的詐欺罪名上訴成功。幾天前,香港法院才因另一項危害國家安全的指控判處他監禁。
這項裁決對78歲的黎智英而言,是出乎意料的勝利。黎智英是現已停刊的「蘋果日報」創辦人,本月因串謀違反北京頒布的國安法,遭判處20年監禁。
這起詐騙案源自於一起合約糾紛,與他面臨的國安法指控無關。
黎智英人在獄中,沒有出庭。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Jeremy Poon)表示:「(我們)准許上訴,撤銷定罪,並撤銷判刑。」他並補充說,批准了黎智英的免出庭申請。
2022年,黎智英因為一項被審判法官稱為「有計畫、有組織且長達多年的」密謀,遭判處5年9個月的徒刑。
檢方在庭審時表示,黎智英為其個人用途經營的一家顧問公司,佔用了香港「蘋果日報」租賃用於進行出版和印刷的辦公室空間。
檢方稱,此舉違反了「蘋果日報」與一家政府公司簽訂的租賃協議,構成了詐欺。
辯方律師當時主張,本案應以民事訴訟而非刑事訴訟的形式進行,並補充表示,涉案面積很小。
前「蘋果日報」高層黃偉強(Wong Wai-keung)也因同一案件遭到起訴,並被判監禁21個月。(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