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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庫叫停建商餘屋貸款 其他公股銀行也逐步減降額度

經濟日報

更新於 01月16日01:12 • 發布於 01月15日16:46
經濟日報

市場待售餘屋未來三年上看10萬戶,惟配合整體房市政策及控制不動產貸款風險,臺銀、土銀及合庫三大行庫已全面停止承作建商餘屋貸款。而其他還有承作餘屋貸款的行庫,也限期逐步減降餘額;抑或著重個案品質、去化能力,承作規模維持審慎。

餘屋貸款指金融機構承作建築業者以新建餘屋住宅(含基地)為擔保,所辦理抵押貸款。中央銀行自2020年第一波選擇性信用管制起,即祭出金融機構承作餘屋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鑑價金額五成限制,後來幾波更逐步加碼,至2024年第七波時降至最高貸款額度三成。

不動產專業銀行土銀為土建融龍頭,自2023年起就不承作餘屋貸款,迄今未有新增案件。合庫銀行則強調,房貸業務以承作自住型首購及青安優質族群為優先,以不承作建商餘屋貸款為原則。臺銀2025年亦未承作餘屋貸款。

至於其他大型行庫方面,一銀說明,依中央銀行定義,「餘屋貸款」指金融機構承作建築業者以「屋齡五年內且仍維持建物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住宅」之新建餘屋為擔保所辦理抵押借款,其中亦包含原申辦購地貸款興建完成建物後所辦理之貸款。一銀辦理此類業務原則上以後者原於該行購地完工後接續貸款個案,並限期逐步減降餘額。即一銀只會承做該行土建融客戶為主。

彰銀表示,餘屋貸款非該行主力業務,去年雖有承作餘屋惟案量不多,且該行著重個案品質、去化能力與區域市場結構,承作規模維持審慎。

行庫主管指出,其實餘屋貸款利率較高,但不承作主因是配合房市政策,並控制風險,將信用資源用於自住首購族。建商以餘屋作為抵押貸款通常有兩種情形,一是土建融已償還後,可能銷售率80%,於是將剩餘20%未售出餘屋抵押貸款作為周轉金用途,以充分運用資產做財務槓桿;二是因銷售率不佳,轉分戶房貸後還不夠償還土建融時,而需要以餘屋貸款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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