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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爸媽! 虐死3月嬰竟去泡湯 國民法官批殘忍重判父11年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1月26日11:48 • 發布於 01月26日09:55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一名3個月大男嬰,去年1月遭父母親虐死,沒想到,男嬰的父母親,在男嬰急救時還貼出美食街照片,寫下第一次來台北榮總,比宜蘭好多了什麼東西都有,兩人甚至跑去礁溪泡湯,國民法官痛批手段殘忍,重判父親11年,母親3年4個月,還可以上訴。

曬出寶貝兒子照片,彷彿幸福一家,不過,這對夫妻卻多次虐待小孩,沉迷直播主的男嬰父親吳姓男子,不滿小孩哭鬧,竟然把3個月大男嬰,重摔在床上,導致嬰兒身體癱軟、抽搐,最後不治死亡,國民法官以凌虐嬰兒致死罪,重判吳男11年。

男嬰送醫急救時,父親竟貼出美食街照片(圖/民視新聞)

宜蘭地方法院庭長黃永勝:「之前曾經已經有一個老大被安置過,對這個小孩子還這樣子照顧,國民法官認為甲男(父親)構成凌虐致死罪,對未滿7歲之人凌虐致死罪,然後乙女母親,就是對未滿7歲之人凌虐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跟11年。」

男嬰送醫急救時,父母親竟還跑到礁溪泡湯(圖/民視新聞)

誇張的是,男嬰送醫當天,動手的父親還貼出美食街照片,寫下第一次來台北榮總,比宜蘭好多了,什麼東西都有。夫妻倆甚至還去礁溪泡湯,拍照曬恩愛,完全不管兒子還命懸一線。宜蘭地方法院庭長黃永勝:「本件這個案子,這個刑法286條後來有修正,那修正之後呢那個刑度有提高,那其實這個他在行為使,行為人行為使這個判刑本刑,法律本刑就是相對高的。」就連國民法官都看不下去,痛斥「手段殘忍,相當不人道」,虐死親生兒子,還跑出去玩,根本不在乎兒子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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