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人做錯!寶特瓶正確回收「4步驟」曝光 最重罰6000元
【緯來新聞網】許多人在回收寶特瓶時,會習慣把瓶蓋丟掉,不過這樣的行為反而會汙染環境。雲林縣環保局就點出正確4個步驟,若未確實分類,恐面臨1200至6000元罰鍰。
雲林縣環保局表示,在實際回收處理的經驗中,發現不少的寶特瓶都沒有瓶蓋,這些未妥善回收的瓶蓋,可能流入環境,變成難以分解的長期汙染物,甚至被海鳥、害洋生物誤食,對生態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正確的方法應該是,先要把殘留物倒掉,進行簡單沖洗後,再壓縮體積,最後將瓶蓋栓回後再回收。
環保團體「RE-THINK 重新思考」曾在臉書發文指出,瓶蓋(PP材質)和瓶身(PET材質),其實都可以回收,但根據統計,每年約有一半的回收寶特瓶,上頭沒有瓶蓋,這些瓶蓋更有機會離開垃圾處理系統,影響環境。
因此,寶特瓶使用後最正確的4步驟:「開」轉開瓶蓋、「洗」簡易沖洗、「壓」壓縮寶特瓶體積、「丟」拴回瓶蓋,回收。「RE-THINK 重新思考」解釋,普遍寶特瓶回收業者,會在粉碎後使用「水分離」區分不同材質的瓶蓋和瓶身,進入水中後,密度較大的瓶身會下沉,密度較小的瓶蓋則會漂浮,如此就分區開、各自分類回收了。
「RE-THINK 重新思考」提醒,瓶蓋蓋好,回收率才會更高,而包裝紙是為方便回收業者辨識,其實不用特別移除,但最好的方法,還是避免使用寶特瓶。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若未依規定分類、棄置垃圾將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未使用專用垃圾袋或亂丟垃圾,同樣可能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