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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保母避重就輕遭法官嗆「那要認什麼罪」 凱凱阿嬤淚求嚴懲劉姓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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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年05月02日14:06 • 發布於 2025年05月02日13:53 • 上報快訊/林士芬
日前已認罪的惡保母劉彩萱(左)透過律師否認推撞凱凱撞牆,讓法官不悅追問「那要認什麼罪?」(合成照片/張哲偉攝)

台北地院審理凱凱案,今天(2日)第7天開庭。日前已認罪的保母劉彩萱透過律師否認推撞凱凱撞牆,讓法官不悅追問「那要認什麼罪?」劉隨後坦承綑綁、塞澡盆、徒手毆打等行為。而凱凱阿嬤委任律師曾宿明則形容,此案是「4個月人間煉獄、半張破碎安全網、2個不適任保母、賠上一條性命」,懇請合議庭嚴懲劉氏姊妹。

凱凱案今天進行事實及法律辯論,保母劉彩萱的律師表示,劉彩萱曾以吃餅乾、喝養樂多或珍珠奶茶、看「鯊魚寶寶」影片等方法引誘凱凱進食,證明劉很喜歡凱凱,並曾經試圖改變凱凱的問題。

保母的律師指出,凱凱是一名「高度困難幼兒」,個性慢熟,見到陌生人會感到害怕,且曾有4次呼吸道感染及全身肌肉緊繃等問題。另外,凱凱曾在9月初脫口說出五字經,當時劉彩萱便透過Line告知社工,相關對話紀錄可證明此事。強調劉不太可能為了脫罪而事先鋪設「不實訊息」的伏筆,因此凱凱的狀況應屬事實。

保母的律師提及,凱凱曾有自撞頭部的行為,期間劉彩萱曾多次向社工求助,但社工僅回覆「小孩交給你的時候臉是乾淨的」。在缺乏有效支援下,劉才採取了綁縛這種「土法煉鋼」的方式來制止,但卻陷入「越試越錯、越管越絕望」的惡性循環,最終釀成悲劇。律師也強調:「不專業的保母,不等於邪惡的保母」,劉顯然並非一開始就有欺凌弱小的意圖。

值得注意的是,劉彩萱日前雖已認罪,今天又透過律師否認有推凱凱去撞牆,讓法官面露不悅並詢問她:「那要認什麼罪?」隨後,劉承認自己有對凱凱進行毛巾綑綁、塞入澡盆、徒手毆打、鞋拔毆打、辱罵、洗冷水澡及長期裸體等行為,但否認有推他去撞牆、罰站、遮蔽眼睛、及提供不潔食物等。

而在檢辯雙方說完論述後,凱凱阿嬤委任律師曾宿明則表示,凱凱雖無法告訴大家他的經歷,但他所留下的「刻滿全身的證據」,足以證明劉氏姊妹的凌虐行為,包括「時予毆打、食不使飽、病不使醫、傷不使療」,加上罰站、綑綁、洗冷水澡、天冷只穿尿布等,使凱凱遍體鱗傷、營養不良,死於低血容性休克。

曾宿明強調,兒童不應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暴力與傷害,法醫師與鑑定醫師均證實,凱凱死前曾遭受長期、多重的身心虐待,並罹患憂鬱症;且外籍看護Mira與凱凱非親非故,仍願從美國飛來台灣,親口證實劉氏姊妹惡行,Mira更批姊妹對凱凱的作法「不是人應該做的事」。

曾宿明認為,此案不只是悲劇,而是「4個月人間煉獄、半張破碎安全網、2個不適任保母、賠上一條寶貴性命」。才115天,凱凱就從毫髮無傷,變成滿身是傷,死後還被劉氏姊妹與劉彩萱兒子王凱弘說成會罵5字經,雖然王男維護母親天經地義,但王不該在法庭上說謊。

「有些錯誤不能被遺忘,有些罪行必須被嚴懲!」曾宿明最後懇請合議庭,為了那個無法被提起名字的男孩、為了整個社會,以智慧與公正作出判決,向社會宣告是非標準與對錯底線。他強調,對於劉氏姊妹施加於兒童的凌虐致死罪,必須嚴予懲處。(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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