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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遭爆是美國公民 柯志恩:未隱瞞先生、子女在美工作事實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5年03月08日13:21 • 發布於 2025年03月08日13:21
柯志恩(中)今天出席紀念國父孫中山暨植樹節公益健行活動。(記者葛祐豪翻攝)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國民黨立委柯志恩曾坦言,兒子在微軟工作,當然有美國身分,在美國工作有綠卡很自然;但自稱她兒子前女友在社群平台表示,柯的兒子不是持綠卡,而是美國公民;柯志恩今晚回應說,她從未隱瞞先生、子女在美工作的事實,她的家人在美國就業,有合法的工作和身分,而她擔任公職以來,所有一切也都符合中華民國法規,要求公職人員的標準。

根據美國國籍法規,綠卡持有者僅是美國合法永久居民,但並非美國公民,仍具有原來的國籍。

柯志恩於2022年7月、高雄市長選舉前,接受廣播節目主持人周玉蔻專訪,被問到家庭狀況,柯志恩說,她丈夫以前在台灣,50歲後到美國科技公司;兒子則一直在台灣,在大學畢業服完兵役後才去美國。

周玉蔻又問:「兒子是美國籍還是台灣籍?」柯志恩指出,兒子在微軟工作,當然都會有美國的身分,台灣有非常多人在美國工作,在美國工作有綠卡很自然,「不覺得這需要被討論」,在美國工作跟愛台灣的兩件事,不用畫上等號或不是等號。

事隔近3年,網路平台脆(Threads)昨天有人貼出當時訪問的舊聞,指「真好,柯志恩的兒子在美國工作有綠卡」,豈料有一名自稱柯志恩兒子的前女友回應說:「不是綠卡,是公民,是我前男友XD!」,又補充說:「他們小孩都是18歲前依親爸爸,拿到美國公民身分的!」

對此,柯志恩今晚回應說,她的家人在美國就業,有合法的工作和身分,而她擔任公職以來,所有一切也都符合中華民國法規,要求公職人員的標準。

柯志恩強調,她從未隱瞞先生、子女在美工作的事實,「而我身為立法委員,本來就應該接受公眾檢視,但我的家人不是,就算我是他們的太太跟媽媽,我也不會,也不應該去公開他們的個人隱私」。

根據規定,要取得美國公民,須先取得永久居留權,以永久居民身分在美連續居住5年,如果與美國公民結婚,則為3年,才可申請入籍,在5年之中,不能連續超過半年時間離開美國;入籍的申請者必須年滿18歲,在美國已具有永久居留資格的16歲以下外籍人士,其父母已取得美國公民權,也可隨同父母自動取得美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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