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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

SBL》史上最大假球案宣判!柯旻豪判7年、10球員遭重刑 外援班霸將驅逐出境

TSNA

更新於 11月17日00:25 • 發布於 11月17日08:25 • 歐建智/綜合報導
柯旻豪。資料照、籃協提供

SBL超級籃球聯賽在第20屆賽季爆發史上最大規模假球簽賭案,士林地方法院今(17)日上午一審宣判,共15名被告遭依結夥以詐術妨害運動賽事公平、加重詐欺、賭博等罪判刑,其中包括10名前裕隆納智捷球員。前年度MVP柯旻豪被認定為整起事件核心人物之一,遭重判7年徒刑;外籍球員班霸(Bamba)判5年2月,刑滿後將被驅逐出境。全案可上訴。

檢調調查發現,裕隆球員於2023年1月至5月的第20屆SBL賽季,至少6場比賽確定遭操控,包括2月24日、4月8日、16日、22日對柏力力隊,4月28日對台啤,以及4月30日對台銀。球員於場上刻意違反戰術、製造失誤、放任抄截、罰球刻意不進等,藉此控制分數以從簽賭中牟利。整季39場比賽中,更有18場被檢警標示為疑似「控分」。

法院指出,涉案球員利用運動彩券投注制度與地下賭盤,透過串賭、操控比分等方式,累積不法所得超過2000萬元。

最具代表性案例為2023年4月30日裕隆對台銀。當時賭盤開出裕隆讓3.5分,比賽剩2.2秒時裕隆僅領先74比71,按教練指令應由班霸完成灌籃。然吳季穎與柯旻豪為求贏盤,竟臨場改戰術傳球給吳季穎出手三分命中,最終以77比71收場。吳季穎因此獲利38萬餘元。

法院痛批柯旻豪身為裕隆資深控衛與場上指揮者,本應帶領球隊,卻利用身分與影響力「居於核心地位」勾串隊友操控賽果。吳季穎則與柯旻豪共同主導賭局,安排下注、分配賭金,是多場比賽的主要操盤者。

部分球員為賭金利益加入控分,包括黃鉉閔、顏聞佐、邱忠博、周暐宸、陳品銓、吳祐任、李其恩及外援班霸皆涉入不同程度假球行為。

一審量刑如下,未獲緩刑者:柯旻豪7年、班霸(外籍)5年2月(刑滿後驅逐出境)、顏聞佐5年、吳祐任4年10月、黃鉉閔4年9月、周暐宸4年9月、陳品銓4年4月、邱忠博3年4月。

獲緩刑者,依認罪態度、協助案情不同,吳季穎2年、緩刑5年,須支付20萬元;李其恩1年8月、緩刑4年;黃品瑄(吳季穎女友)1年、緩刑2年;邱廷昱1年、緩刑2年;游舜翔9月、緩刑2年;張曉悌8月、緩刑2年;邱繼緯(組頭)2月、緩刑5年。

法院也依各人犯罪所得裁定沒收,包括吳季穎129萬餘元、柯旻豪17萬8千元、顏聞佐16萬6千元等。

法院指出,被告周暐宸在偵查與審判程序中證述不一,甚至自承具結後證言不實,疑涉《刑法》偽證罪,法官已依職權告發。

合議庭痛斥,被告貪圖賭金、集體操控比賽,嚴重破壞台灣職籃公信力,敗壞社會觀感,「影響甚鉅」。法院強調,運動競技應以公平為基礎,此案對國內職籃發展造成重大傷害,量刑需具警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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