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提修憲案放寬罷免總統門檻 綠批政治性報復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修憲案,新增罷免總統、副總統的提案發動權由人民行使,只要經選舉人總數1.5%以上提議,10%以上連署,就可提出罷免案。對此,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去年國民黨為自救而加嚴立委罷免案難度;此時又為鬥爭總統而放寬總統罷免案門檻,顯然是政治性報復。
依據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規定,總統、副總統的罷免案須經全體立委四分之一提議、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後提出,並經選舉人總額過半數投票,且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才算通過。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認為,根據憲法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權利,但自1994年修憲後,將總統、副總統選舉改為人民直選,罷免的提案權卻僅能由立法院行使,形成人民只能消極行使罷免權的不合理現象,因此,她針對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提出修正案,將罷免提案發動權交給人民。翁曉玲:『(原音)所以我為了要落實人民的直接民權,同時也符合憲法133條規定的精神(由原選區選民罷免),那麼在此提出修憲案,未來也可以讓人民比照像是罷免立法委員、縣市首長、議員等方式,經由一定的提案連署,成案之後就可以來交付罷免總統的投票表決。』
兼任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的立委吳思瑤受訪時,批評翁曉玲提出的修憲案「雙標」。她指出,在野黨去年強行通過選罷法,不斷加嚴人民罷免立委的門檻,如今為了「報復賴清德總統」,又要提出修憲案大幅放寬人民罷免總統門檻,顯然是政治性報復。吳思瑤:『(原音)現在藍、白眼中只有政治鬥爭,完全無顧民生。更何況修憲本身的門檻非常高,藍、白是沒有辦法達到立法院修憲的門檻,所以這就像提案彈劾賴清德總統一樣,都把憲政工具當作政治鬥爭的伎倆,這不過是空包彈的修憲案。』
吳思瑤指出,在野黨明知難以罷免賴總統,卻硬要為之,她呼籲在野黨不要輸不起,若想重拾中央執政權,應當好好回應民意,而此時正是顧民生、審議明年度總預算的時刻。 (編輯:柳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