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不滿法警沒收原子筆 毒販告贏地檢署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7月16日22:10 • 發布於 2020年07月16日22:37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謝姓男子因販毒案被逮入獄服刑,日前檢方將他借提,在候審室時,法警沒收他身上攜帶的原子筆。謝男不滿,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台北地檢署確實「暫時保管原子筆」的管理措施違法,判決謝男勝訴。

▲謝姓毒販不滿在候審室內被沒收原子筆,狀告地檢署違法且求償1元。(圖/資料畫面)

根據判決,2019年8月1日,北檢向桃園監獄借提謝男,庭訊前,謝男暫時在候審室等待,因謝男曾有脫逃意圖,法警以此要求謝男交出隨身攜帶的原子筆,由法警暫時保管。

但謝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強調他並沒有脫逃意圖,其他監所都沒如此沒收的作法,依大法官釋字第755號解釋「達成監獄行刑目的所必要之範圍」,北檢顯然侵害他的基本權利,也影響了他的訴訟攻防權,請求確認「北檢候審室禁止收容人使用原子筆」的管理措施違法,並向北檢求償1元。

北檢反駁,近年來各監獄都發生過受刑人持原子筆攻擊的事件,桃園監獄也告知法警謝男曾有脫逃意圖,才會要求暫時保管,為法警的勤務範圍,並未違法。

不過法官認為,所謂原子筆攻擊事件多發生在監獄舍房,且為獄友間的紛爭,與在地檢署候審室無關,將原子筆一律視為違禁品,有違比例原則,且查無謝男有任何脫逃的紀錄。

法警一律禁止人犯攜帶原子筆進入候審室,已經逾越安全維護的必要,加上謝男並無攻擊、危險舉動,因此暫時保管原子筆的管制措施違法,判決謝男勝訴。至於1元求償金,因謝男無法舉證有何遭到損害,因此判絕北檢免賠,全案可上訴。

立即加入三立新聞網Line官方帳號,給你最新焦點話題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藍白立院黨團明舉辦聯合記者會 宣布提案彈劾賴清德

鏡報
02

女清潔員破碎下身「修復15hrs」完整了 10多人呵護捧遺體入殮:怕再裂

三立新聞網
03

柯文哲涉貪案遭求刑28年6月 一審宣判日在明年「這天」

上報
04

招魂「搏嘸筊」23歲女清潔員遭撞死 葬儀業者驚「很少見」:怨氣較重

太報
05

精神科名醫李光輝「生理食鹽水治癌」害死病患 判刑1.5年須入獄

ETtoday新聞雲
06

振興醫院年終6個月!院長低調證實:非首次

NOWNEWS今日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39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