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遊無法操作竟火大縱火燒車又搶超商 屏東毒蟲遭起訴求重刑
屏東林邊火車站外的停車場今年2月發生一起隨機縱火案,39歲的蔡姓男子因為手機遊戲無法操作,為了洩憤,竟前往縱火,燒毀4輛汽車,隨後又拿刀搶劫超商,並砸毀停放在路邊的2部汽車;屏東地檢署今天(16日)偵查終結,將蔡姓男子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溫蘭魁報導)
屏東地檢署起訴指出,蔡姓男子2月17日施用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隔天玩手遊時,發現無法操作,為了宣洩不滿,竟攜帶7瓶自製、類似汽油彈的燃燒瓶和1把西瓜刀前往林邊火車站。
檢察官調查,蔡姓男子到了火車站高架橋下方的停車場,隨即點燃並投擲7瓶燃燒瓶縱火,導致停放在停車場的2部自小客和2部小貨車被燒毀或受損,火勢並且有蔓延到鐵路高架橋軌道的高度可能,對往來人車與公共安全造成極大威脅。
男子犯案後騎車前往附近一家便利商店,持西瓜刀砸毀玻璃門,脅迫店員並強盜6000元現金後逃逸,期間,他又隨機砸毀2部停在路邊的車輛,警方接獲報案後將他逮捕到案。
檢察官指出,被告只因為個人手機問題這等小事就選擇大眾通行的火車站和超商為目標進行隨機破壞,手段偏激、罔顧法紀,除了依法將他提起公訴,並且向法院具體求處重刑。
檢察官具體求刑部分,包括服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有期徒刑8個月;在林邊火車站縱火部分,有期徒刑3年6個月;攜帶兇器強盜超商部分有期徒刑8年;隨機砸毀2部車輛部分各有期徒刑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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