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燈沒打!彰化男遭鄰居1個月檢舉45次開罰5.4萬 法院1原因全撤銷
彰化縣一條寧靜鄉間巷弄近日爆出鄰里「監視器對峙」爭議,一名曾姓男子因返家轉彎未打方向燈,短短一個月內遭連續檢舉高達45次,累積罰款達5萬4000元。不過最終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決撤銷全部罰單確定。
判決書指出,事件發生在2023年7月至8月期間,警方依檢舉畫面陸續對車輛開罰,起初登記車主為謝姓女子,後續經申訴釐清,實際駕駛為曾男。
曾男不滿短時間內遭密集檢舉,懷疑遭鄰居針對性蒐證,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法院審理後發現,檢舉人為曾男對面住戶,其設置的監視器不僅拍攝道路通行狀況,甚至涵蓋住家門口、庭院等私人空間,長期記錄鄰居生活動態,已超出一般安全防護所需範圍。
法官認為,監視設備若僅作為居家安全用途尚屬合理,但本案拍攝範圍與使用方式已明顯過度,涉及持續性且具針對性的監控行為,侵害他人隱私及資訊自主權,因此取得的影像不具合法性,不能作為裁罰依據。
此外,法院也審酌實際違規情況指出,該巷道寬度僅約2.78公尺,車流量有限,未打方向燈雖屬違規,但對交通安全影響程度不高。相較之下,長期監控他人生活的行為侵害更為嚴重。案件經上訴後仍維持原判,法院最終認定原本裁罰欠缺正當性,45張罰單全數撤銷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