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酒店妹「酒駕撞死人」只賠36K 遭通緝落網又犯1罪
台南市一名酒店小姐A女於2020年4月全國酒店因疫情停業期間,不但私下接客還酒駕撞死一名婦人,事後僅賠償3.6萬元的塔位費用,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遭判刑6年2月,卻因為沒有按指定日期報到服刑遭到通緝,在去年遇警方盤查被識破身分,還企圖脫逃未遂。如今法院判決出爐,酒店妹A女再加一條罪名,判刑有期徒刑5個月。
回顧案情
A女於2020年4月「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酒店、舞廳停止營業的情況下私下接客,事後還在海安路與尊王路口,撞死一名50多歲婦人,她不但沒有下車查看,還肇事逃逸,後來因為自撞電線桿,在友愛市場前,才把車子停下來,經警方酒測,酒測值高達0.5毫克超標。
事後,A女被送往醫院途中,還翹腳滑手機、撥弄頭髮,甚至在臉書打卡「搞一個大陣仗」,看起來相當冷靜。不過根據警方描述,當天下午清醒後,她似乎不記得事發經過,清醒後轉頭就問,「我怎麼會在這裡?」
警方依照過失致死罪、公共危險罪與肇事逃逸罪嫌,將A女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死者家屬篤信基督教,表示同意與A女和解,僅要求對方支付3.6萬元,用來購買納骨塔塔位,叮囑A女別再酒駕,願意給年僅23歲的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最高法院於2024年,判處A女公訴罪「公共危險罪」6年2月判刑定讞。但A女在判刑定讞後,卻沒有如期報到服刑遭到通緝。
2025年落網又觸犯脫逃未遂罪
A女於2025年4月23日在台南市中西區遭到警方盤查,卻因為謊報身分而被帶回第二分局長樂派出所,但她卻乘隙打手機連絡友人,騎機車來接她,試圖逃逸。警方及時發現異狀,立刻聯手壓制,成功阻止A女脫逃。
A女在法庭上辯稱,因為父親剛過世,加上知道自己剛通緝要被關了,才會打電話給友人,幫她取來父親的遺物還有身心科藥物與氣喘藥物等等,坐上機車後座,是因為方便講話,不知道為什麼友人會催油門。
法官並未採信A女說詞,依脫逃未遂罪,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