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屋遭人棄置大量廢棄物!桃檢為保全證據 民眾忍受惡臭2個月

CTWANT

更新於 2025年10月25日04:40 • 發布於 2025年10月24日23:22 • 中國時報廖姮玥 、桃園
桃園新屋區綠色隧道末端8月初遭人棄置大量廢棄物,但因檢方有保存證據的必要,讓地方承受長達2個月惡臭。(陳睿生提供/廖姮玥桃園傳真)

今年8月初桃園市新屋區觀海路一段788巷附近,遭人棄置約67.8立方公尺的家庭廢棄物、資源回收物,現場臭氣熏天大量蚊蟲孳生,市府環保局到場消毒,但檢方依《刑事訴訟法》認為有保存證據必要,無法清運現場垃圾。近2個月來民眾忍受惡臭,民代指保存證據應該用照片、錄影等方式,避免造成地方困擾。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認為,應建立雙方通報流程,未來將盡可能以最快時間完成證據保全。

據了解,該處為陳姓地主承租給彭姓男子,但7月底租約到期後不續租,陳姓地主查看才發現,彭男竟運來大量垃圾堆置,儼然是地方上衛生安全隱患。當地里長通報環保局後檢警環介入調查,但近2個月來僅部分垃圾被清運,理由是檢方認為有保存證據的必要。

地方質疑,就是因為檢察官要保存證據,讓里民承受長達2個月的衛生困擾。桃園市議員陳睿生指出,目前市府已將行為人函送地檢署偵辦中,但約2個月來現場垃圾持續散發惡臭,讓里民無法忍受,原因竟是地檢署有保存證據的必要無法清除垃圾。他認為,保存證據應可用拍照、錄影,市府應爭取先行清除垃圾,後續清運費用再向行為人求償。

蘇俊賓表示,將盡速與地檢署聯繫,代履行清除現場垃圾與廢棄物,未來將盡可能以最快的時間完成證據保全,也建立雙方通報流程,必要時環保局將可直接清運代為求償。

環保局回應,9月8日現場辦理會勘,僅見部分廢木材混合物及家具,已請環境管理處新屋區中隊協助噴灑環境藥物,維護周遭衛生,另請派出所加強該區域巡邏。

延伸閱讀

看更多CTWANT報導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新北男停車場操作砂輪機「割斷大腿動脈」 噴血倒地失血身亡

鏡報
02

逃過2次墜機死劫......高雄警官睡夢中猝逝同事悲嘆

自由電子報
03

2個月蒐集1500張發票中10獎 「領錢卻全數被追回」他不滿提訴願!結局哭了

鏡週刊
04

備戰優先!國防部取消軍歌比賽 政訓活動仍能教唱

上報
05

最後一家收了!30年人氣麵店震撼熄燈 老闆無奈揭本店歇業原因

鏡週刊
06

殘忍…嘉義驚傳2起「活摘器官、割聲帶」!飼主下場曝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