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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虛坪改革最新進度曝 停車位有獨立權狀、無車位者免負擔車道公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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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年09月25日09:08 • 發布於 2025年09月25日08:35 • 何醒邦
內政部今天(25日)報告「虛坪改革」研議情形,重點之一是要將停車位及車道使用空間,調整為專有部分,與梯廳等居住公設明顯區別。圖為社區大樓公設。(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25日)報告「虛坪改革」研議推動情形,重點之一是要將停車位及車道使用空間,調整為專有部分,可核發權狀、明確歸屬,貼近實際需求,且與梯廳等居住公設明顯區別,讓沒買車位者不必負擔車道面積。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住宅空間在扣除避難、救災及機電維生等必要設施後,許多免計容積額度的剩餘空間,常被包裝成非必要的娛樂交誼設施並銷售,導致高公設比住宅產品充斥於市場,增加民眾購屋負擔,因此內政部將透過修法手段,推動虛坪改革,以打造合理公平的住宅市場。

內政部表示,虛坪改革包括「檢討容積計算」、「停車空間分配」及因應高齡化社會的「一般電梯增列為免計容積項目」等3大重點,並增訂管委會設置面積的合理標準及上下限,以引導公設合理規劃及設計,同時滿足社區運作基本需求,也避免出現不實用的公設。

內政部說明,依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法定停車空間附屬於防空避難空間,屬「共有的」公共設施;但實務上,停車空間為個人專屬使用,具獨立性且為交易標的,虛坪改革重點之一,要將停車位及車道使用空間調整為「專有部分」,可核發權狀、明確歸屬,貼近實際需求,且可與機電、梯廳等居住公設明顯區別,讓購屋負擔項目更透明,也不會影響居住維生、逃生及安全。

內政部說,為保障住戶權益,也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如法定停車位優先滿足社區基本停車需求,對已興建中建案及都市更新計畫報核個案,也將有過渡條款、緩衝宣導期及正式施行日期,降低制度改變所造成的影響。

內政部部務會報安排國土管理署及地政司報告虛坪改革研議情形報告,其中包含「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建築技術規則」配套法規修正情形。(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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