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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被迫「每車要買400元才能走」挨轟詐騙!蔬果行喊冤:從未強迫消費

太報

更新於 2025年08月26日04:09 • 發布於 2025年08月26日03:58 • 駱肇樑
店家表示,停車場是向地主租用,本意為方便顧客消費,並非為了要對外營業,入口也有明確標示。翻攝自海口水果平價中心臉書

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與中壢區環中東路交界一間蔬果行,於店鋪斜對面空地附設來店消費顧客專用的停車場,規定停車超過1小時、未滿2小時需消費滿400元才能離場。日前有民眾驅車前往餐廳用餐,並將一行人共3輛車停放於該停車場內,最後花了1300元買水果才能開車離場,讓他氣得在社群平台控訴「蔬果店是詐騙園區」。

該名李姓男子表示,一家13人前往餐廳用餐,共開了3輛車停進蔬果行對面的停車場,結果離場前卻被告知每台車要消費400元水果才能離場,質疑是不是誤闖詐騙園區,「我覺得非常非常的荒謬,好像我被好像沒有付停車費,沒有買水果,我就要被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對此,蔬果行業者回應那是他們的私人停車場,只提供給消費的顧客使用,並沒有義務要給外來民眾停車,且停車場入口和蔬果行內都有清楚標示相關停車規範,明文標示「至蔬果行購物者請按鈕取票」,以及「購物享免費停車1小時,停車1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得消費滿400元,停車2小時以上3小時以內得消費滿600元」等規定,如果不能接受,一開始就不應該停放,店家也不會強迫消費。

事件曝光後,桃園市政府交通局、消保官也派員到場稽查,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科技正林宜蔚表示,經調查發現該蔬果行專用停車場並未向市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交通局將函請業者說明,若確認有收費或違規事實,將依停車場法第37條規定,處負責人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限期改正。

店家事後也於臉書發布聲明表示,李姓民眾對外說並非屬實,停車場為店家自行和地主租用,以方便消費者購物使用,且停車規範為「一小時內是不限金額」可免費停車,應該可以給消費者相當充足的時間挑選水果,且入口也有非常大的招牌標明為蔬果店專用停車場,「小店家並無想要對外開放停車,故更不是以停車費營利,對於李先生之敘述,才是『霸王』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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