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無照騎車欠20萬!獄中驚見36萬保管金 桃園分署直接扣押
為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維護道路安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針對滯欠交通違規罰鍰等行政執行案件持續強力執行。原本居住於桃園市桃園區,現在矯正署屏東監獄服刑中之52歲詹姓男子,因在去(114)年間有多次無照騎機車、及有邊騎車邊使用手機等違規行為,遭裁罰交通罰鍰共9萬8000餘元。又其先前在106、107年間之交通罰鍰,去年度健保費等亦均未繳納,累計欠款20萬餘元。日前桃園分署扣押及收取詹男之獄中保管金後,終於一次足額清償。
詹男無重型機車駕照,卻分別在去年4月、5月、6月、7月、9月間,多次於桃園區無照騎乘機車,遭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景福派出所、武陵派出所等舉發,由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數次罰鍰,共計9萬8200元。因詹男逾期均未繳納,移送機關將上開罰鍰於今年3月起,陸續移送桃園分署執行;加上詹男先前在106、107年間之交通罰鍰,去年度健保費等積欠款項,總計尚欠金額為20萬2973元。桃園分署於收案後,發現詹男先前因案遭法院判刑,已於今年4月間入獄,現在在屏東監獄服刑中。又經調查得知,詹男在屏東監獄竟有高達36萬餘元之保管金,桃園分署立即於今年6月發扣押命令,除依法保留在監生活所必須之費用外,其餘保管金在尚欠金額20萬2973元範圍內扣押,屏東監獄並回復足額扣押,桃園分署於日前收取,全額抵繳詹男積欠之款項。
桃園分署持續為維護交通安全盡心努力,並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指示辦理「交通專案」,積極強力執行滯欠交通違規罰鍰之案件,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切勿違反道路交通相關法規,若有欠繳交通罰單、牌照稅、費用等,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遭移送行政執行,導致名下財產遭到查扣而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