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全盲男「摸肩打招呼」挨告!喊冤視障社交習慣⋯法院認證性騷判敗訴

鏡報

更新於 5小時前 • 發布於 5小時前 • 鏡報 李依璇
全盲的陳姓男子觸摸女子肩膀挨告性騷擾。示意圖與本人無關

全盲的陳姓男子前年在租屋處辦聚會,對認識3年的視障女性友人小芸(化名)脫口「看妳最近變胖還是變瘦」,隨後伸手抓握A女肩膀及手臂,被北市府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裁罰2萬元。陳男不服,主張盲人全靠聲音與觸摸問候,且只是「輕抓2下」,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肢體接觸已讓被害人感到被冒犯,北市府裁罰有理,判決陳男敗訴。

判決指出,2024年7月28日晚間,小芸至陳男位於台北市中山區的租屋處參加聚會。陳男未經同意,便碰觸小芸肩膀與手臂揉捏,稱要看看她變胖或變瘦,小芸請陳男放手並擺動肩膀制止,事後向警方提告並提出行政申訴。經北市性騷擾防治審議會決議性騷擾成立,北市府依性騷法裁處陳男2萬元罰鍰。

陳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辯稱自己全盲,與小芸是認識3年的老朋友,盲人平時靠聲音與肢體表達,摸肩膀、握手臂是常見的問候方式。他當時僅輕捏肩膀與手臂約6秒,被制止後便立刻放手,並無不尊重之意,主張市府與訴願機關僅採信小芸片面之詞。

北市府則抗辯,陳男自承未經同意就伸手觸碰,已符合「合理被害人」標準。愛盲基金會相關指引也指出,與視障者打招呼應先發出聲音或輕拉手,而非隨意進行肢體接觸。此外,本案刑事部分雖經檢方不起訴,係因肩膀與手臂非屬性騷法第25條規定的「隱私部位」,但檢方處分書亦認定其行為不妥、已冒犯他人。

北高行法官認為,性騷擾認定除考量客觀情境,更應從被害人主觀感受出發,陳男未經同意即碰觸小芸,已造成對方畏怖與冒犯感,且視障者間互動亦不代表可隨意接觸他人身體。北市府審議會組織合法、裁罰無誤,判陳男敗訴。可上訴。

加入《鏡報》官方帳號,新聞跟著走

更多鏡報報導

陳幸妤點名已婚護理師糾纏趙建銘 台南地院判決書曝光她「重要地位」
狠騙慈濟10億!宗教大師李世宗天空樹豪宅藏「6.7億現鈔磚、天天睡黃金床」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幹嘛不找陳幸妤矯正牙齒?陳致中親曝姊姊「毒舌回應」網笑翻

自由電子報
02

台南炸出「蕈狀雲」駭人畫面!居民驚嚇一整晚:天佑台南別再炸了

壹蘋新聞網
03

前立法院副院長饒穎奇辭世享壽93歲 家屬初鹿老家設靈堂

CTWANT
04

陳幸妤笑虧爸爸「只能在Threads搞笑給你們看」 受訪畫面瘋傳!陳水扁現身留言反擊

鏡週刊
05

台南爆炸疑堆置含鎂土廢棄物釀禍 警查獲「關係人」市府將依法追究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