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無視李得全反對意見 法務局長證稱 : 市長有權「退回重議」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2020年11月親自決行京華城公告公展簽呈,不僅無視時任副秘書長李得全表達疑義的便利貼,也未將此大簽會辦法務局。對此,時任法務局局長袁秀慧證稱,市長若見反對意見,有權要求開會釐清,並依職權直接在公文上批「退回重議」;袁進一步指出,當時督導她的副市長黃珊珊,若見公文有不同意見,均會召集各局處開會討論。
全案源於2020年11月5日,李得全認為京華城公告公展簽呈有疑慮,在不為難基層的情況下,於便利貼寫下疑慮,張貼於公文,但卻未被柯文哲理會。內容如下:「為利公平執行,容積獎勵及移轉,應依土管自治條例等自有詮釋一致性規定,並納入新區開發、容積獎勵一致性要求。如立體綠覆率100%及出流管制設定容積上限以茲明確。」
本報調查,李得全畢業於國立台北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曾任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局長、台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台南市政府都發局局長,經歷相當豐富,就連昨天到台北地院作證的北市府都發局總工程司楊智盛,也於法庭上讚稱李在這方面相當專業,但李在公文上附註的諫言卻未被重視。
李得全去年向檢廉證稱,自己不贊成京華城公告公展簽呈的做法,無論是容積獎勵、容積移轉或新區開發的要求,均無法一致和明確,整個計劃案會有問題,應依土管條例第80條之2規定,比較有一致性。此外,本案容獎的公益性、對價性可能不足,所以才認為要有一致性規範。
對此,袁秀慧也於去年向檢廉證述,這份簽呈並未會辦法務局,柯文哲若得知此反對意見,可以請市長辦公室人員詢問或召集相關局處開會釐清,甚至依職權在公文上寫「退回重議」,抑或是不蓋章,把簽稿交給副市長彭振聲,請彭釐清相關疑義。
袁秀慧進一步分享自身公務經驗,她指出,當時督導其的副市長黃珊珊,只要發生副秘有附簽不同意見,黃在核章給市長前,會召集承辦局處、附簽長官一起開會討論、釐清狀況,並確認大家意見後,才會將簽陳往上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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