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罷免陳俊宇正副領銜人 僅是「掛名」均不起訴
〔記者王峻祺/宜蘭報導〕宜蘭地檢署針對綠委陳俊宇罷免幽靈連署案,今天起訴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林明昌等12人,原列被告的「滿城封宇」提議罷免正副領銜人李惠玲及官天德,調查後發現因僅是「掛名」均獲不起訴。李惠玲回應感謝司法還她清白,但對於是否繼續擔任二階罷免領銜人,以人在外縣市為由不願多談。
宜蘭檢方偵辦民進黨立委陳俊宇遭幽靈連署罷免案,4月發動首波搜索,領銜人李惠玲、副領銜人官天德遭約談,訊後各以20萬元、15萬元交保,經檢察官近2個月調查,發現2人僅為名義上的正副領銜人,查無證據參與偽造。
檢方指出,林明昌見抄寫偽造提議人名冊數量龐大,且未尋獲名義領銜人,擔心未實際擺攤募集一事會遭外界質疑,指示要小心辦理送件,因此和前書記長俞凌傑、總幹事陳堅豐找到李惠玲並拜訪,林明昌更親自致電官天德,最後獲得2人同意出名擔任領銜人與備補領銜人。
檢方調查,李、官2人不僅為名義上正副領銜人,也是林等3人在抄寫偽造名冊後才擔任,印章更由縣黨部刻印,並保存在辦公室內,依現有證據難以認定李、官知悉,加上審酌相關被告供述及證人證述後,認為犯罪嫌疑不足。
李惠玲對於獲不起訴部分,感謝司法還她清白,強調在民主機制下,還給他們一個公平,因人在外縣市,對於是否會繼續擔任二階罷免領銜人不願多談,僅回應「不方便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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