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豐 (更正事實發生日)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關係人取得有價證券達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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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泰豐-(更正事實發生日)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關係人取得有價證券達3億元
1.證券名稱:
南港輪胎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普通股股票
2.交易日期:115/7/13~115/7/1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7月13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實際視交易當時市場價格再估算
(2)每單位價格:交易日前一日收盤價或漲跌幅10%區間
(3)交易總金額:不高於新台幣2.5億元
6.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適用
7.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南港輪胎為本公司重大投資者
8.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數量:實際視交易當時市場價格再估算
(2)累積金額:不高於新台幣5億元
(3)持股比例:約1.98%
(4)權利受限情形:無
9.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占總資產比例:約5.03%
(2)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約6.05%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2,914,778仟元
1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公司除維持正常營運用週轉金外,擬規劃將閒置資金做最有效益之投資,
創造營業外收益及增加公司獲利。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是
1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交易相對人:南冠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關係人南港輪胎權益法投資之關聯企業
1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7月13日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16.其他敘明事項:
(1)本案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委由證券商執行。
(2)事實發生日為115年7月13日,實際交易日期為115年7月14日~1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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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