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男童送托2天亡!「無照保母」正面曝光 冷血稱:交給法律就好
記者林東良、莊智勝/台南報導
台南市15日傳出一起托育悲劇,一名年僅1歲2個月的男童送到李姓女保母家中全日托育,未料送托僅短短2天,男童卻離奇死亡。家屬質疑,男童頭部有大片瘀青、甚至一度吐血,傷況不單純,且李女態度惡劣,在殯儀館等待相驗時,與丈夫翹腳講電話、滑手機,全程一句交代都沒有,甚至當相驗結果出爐,初判死因指向人為時,李女還稱「那就交給法律處理就好。」令家屬爆氣,上網PO出兩人正面照,呼籲大家抵制惡劣無照保母。
據了解,男童家屬因為照顧需求而找上李姓保母,於13日將家中僅1歲2個月大的男童送托,未料15日中午就接到電話,表示孩子失去呼吸心跳,甚至送到醫院已經出現肢體僵硬,研判男童已經死亡至少5小時以上。家屬質疑,當天中午李女才傳照片表示男童剛睡著,隨後就打給生母,稱孩子沒有心跳,請生母叫救護車,但家屬趕到殯儀館時,男童的雙圓睜、跟本闔不起來,何來睡著?
家屬控訴,在殯儀館等待驗屍的7小時裡,大家都很難過地在等待相驗解剖結果,但李女夫妻坐在椅子上翹腳講電話、滑手機,一句交代也沒有;甚至當相驗結果初步指出死因是人為時,李女竟還兩手一攤,表示「那就交給法律處理就好。」令家屬怒斥「一個1歲多的小朋友,才剛要好好享受這個世界,現在卻連出殯前,連自己為什麼離開這個世界的原因都不知道,你們憑什麼會覺得法律會站在你們這邊?」
台南市社會局表示,15日獲報後立即會同警方前往李女住處,現場共有5名幼兒,其中2名為李女子女,另3名為受托幼兒,除死亡男童外,其餘2名受托幼兒已在警方協助下通知家長接回,初步檢視身體並無明顯外傷,後續將持續追蹤照顧情形,並協助有需求家庭媒合合法托育資源。
經調查,李女未取得托育人員技術士證,也未辦理居家托育服務登記,卻擅自收托三等親以外幼兒,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社會局將依法裁處6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若後續調查認定另涉《兒少權法》第49條不當對待兒童情事,最高可再處60萬元罰鍰,相關刑事責任則由台南地檢署持續釐清。
ETtoday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
攜(殺)子自殺警語語範例:尊重兒少生命權,愛孩子請把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