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麗針孔偷拍案偵結 總裁常如山遭起訴求刑14年
日前連鎖醫美集團愛爾麗多家分店爆出涉及偷拍案,新北地檢署今(25)日偵結,集團總裁常如山、前總經理劉貞華,特助張元齡,蔡姓會計,設備商謝金亨等7人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案件,檢方依法提起公訴。檢方向法院對常如山具體求刑14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北地檢查出,愛爾麗集團自2019年起至2025年12月24日前,分別在該公司台北松江店、台北忠孝店、新北永和店、台中崇德店、新北新莊店、新北板橋店、新北林口店診間角落裝設似偵煙器外觀之偽裝型監視器,竊錄分店消費者之面容,及其等個人身分之更衣或裸露胸部、下半身等身體隱私部分以及診間非公開活動之影片。
檢方指出,本次起訴範圍包括台北松江店、台北忠孝店、新北永和店、台中崇德店、新北新莊店、新北板橋店、新北林口店等,多為有遭攝錄影像之被害人(包含未成年人),共計99名被害人(包含未成年4人)、164罪。
檢方指控,常如山、劉貞華自詡為台灣連鎖醫美龍頭,並自稱「安心醫美」的良心企業,私下竟無視廣大消費者的絕對信賴,假借「內部管理、醫療品質、防範消費糾紛」之名,行集體監控偷拍之實。常如山等人均明知醫美診所的診療室,是消費者因信賴醫療隱私、褪去衣物進行療程的極度私密空間,竟於愛爾麗公司旗下各醫美診所診間裝設偽裝型針孔攝影機,不法攝錄消費者的裸露性影像及非公開活動,嚴重侵害憲法保障的人民隱私權、人格權及身體自主權,其等行為嚴重踐踏醫療、美容的專業倫理,更對社會大眾的基本信任造成毀滅性打擊。
檢方更痛批,常如山等人知悉被害人報案後,於115年5月1日晚間起至3日晚間,馬不停蹄、從北到南拆除偽裝型監視器及主機,積極湮滅、隱匿本案事證,且於本案偵查中,被告等人就上開犯行互相推諉卸責,足認其等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為捍衛社會善良風俗、保護人民及兒少身心安全,須予嚴懲。
因此,檢方建請法院就被告常如山部分,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以上,被告劉貞華部分,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以上,其餘人則判處應執行9年至12年以上有期徒刑。
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