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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東岸商場產權糾紛案 地院判大日敗訴:基市府不須支付5000萬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4年06月21日11:31 • 發布於 2024年06月21日10:16
基隆東岸商場「二房東」主張有以減租折讓方式,出資增建2至4樓共5000萬元,並對基隆市政府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支付大日5000萬元增建費。基隆地院判大日敗訴,市府不須支付大日5000萬元增建費。(記者林嘉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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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基市府免付東岸商場5千萬增建費 地院列3理由:大日合約未載明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東岸商場產權糾紛案,第一件訴訟案結果出爐!繼協力廠商主富服裝公司(NET)主張擁有東岸商場2至4樓所有權,原商場「二房東」大日公司也主張有以減租折讓方式,出資增建2至4樓共台幣5000萬元,並對基隆市政府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支付大日5000萬元增建費。基隆地院今(20)天下午5時宣判,法官判大日敗訴,市府不須支付大日5000萬元增建費。

基隆港東岸商場產權糾紛案,除了大日告市府請求支付東岸商場2至4樓增建費5000萬外,尚有主富服裝公司告發基隆市長謝國樑、交通處長王圳宏等人刑事強盜、毀損罪(尚未偵結),與主富提告確認東岸商場2至4樓所有權與大日提告確認與基隆市府優先訂約權等2件民事訴訟案,均還在審理中。

基隆市府前市長林右昌任內2016年間與大日公司簽約,委由大日營運東岸地下停車場和1樓商場,大日公司另引進主富為協力廠商,於2018年增建2到4樓商場完工;主富公司主張出資近3億,大日則主張以減租折讓近億元方式,協助主富增建2至4樓。

法院審理時,市府委任律師主張,市府與大日公司簽的第一份OT(Operation營運 Transfer移轉)契約中,原本只有經營地下停車場,後來大日司提出增建2到4樓商場部分,前市長林右昌在會議中同意讓大日,把2樓既有的建物拆除後增建2到4樓,大日可以在增建工程完工後取得使用執照,並經營商場,但條件是增建費用須大日公司支付,且完工後,增建2到4樓的所有權須無償移轉給基隆市政府。

大日委任律師則反駁,根據「促參法」規定,OT約只涉及營運管理,不負責興建,當初前市長林右昌僅是口頭約定,屬無名契約,大日並沒有增建2到4樓的義務,另以主富NET公司已對市府提出確認東岸商場2到4樓所有權訴訟,是不是等主富公司告市府的案件宣判後請再行審理,提出停止訴訟的主張,但承審法官姚貴美認為2個案件沒有必然的關係,當庭裁定駁回。

東岸地下停車場及商場租約今年1月31日期滿,基隆市政府去年底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得標,市府交通處與警方在2月1日凌晨進入商場進行點交引發各界爭議,主富因而控告謝國樑等人強盗,並提告主張獨資興建2到4樓商場所有權,但目前東岸商場產權已登記為基隆市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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