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歲黎智英涉港版國安法遭重判20年 律師團隊:他決定不上訴
現年78歲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等3罪成立,上月被判有期徒刑20年,為港版國安法生效以來最嚴厲判決。黎智英的香港律師團隊6日向港媒確認,黎智英不會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利用其國際人脈,及促「重光團隊」成員,積極促多國向中港兩地政府及官員作出制裁,黎並被指利用旗下的《蘋果日報》,煽動市民上街和與政府抗爭。黎經過歷時2年,共156天審訊,早前被裁定罪一項《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以及兩項港版《國安法》所列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3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2月初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指黎智英所犯的罪行精心策劃又早有預謀,不僅嚴重、更具持續性和國際性,對香港及中國造成實際及潛在危害,而黎智英為整案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必須判以具阻嚇性的重刑。
香港媒體6日報導,黎智英的法律團隊確認,黎智英決定不就定罪與刑期提出上訴。
黎智英欺詐案撤銷定罪 20年刑期或有縮減
此前,黎智英被控欺詐案剛上訴成功。該案為黎智英向科技園租地設蘋果大樓期間,涉讓一間管理其家族事務的顧問公司,在大樓內設辦公室,但未有申報,被法院裁定「欺詐罪」成立,判刑5年9個月;案件在2月26日上訴成功,其定罪與刑罰獲得撤銷。
美聯社報導,黎智英因國安案被判的20年,其中2年與欺詐案同期執行,但因欺詐刑期被撤銷,國安案刑期提早計算,出獄時間或有縮減。自2020年以來,黎智英一直處於被關押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