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竹父子爭執上演全武行 父護兒稱自摔卻傷重不治…子涉弒父遭訴
桃園蘆竹陳姓男子2024年7月某午後因故與父親口角,進而發生扭打,雙雙撞牆倒地,子持續勒頸直到繼母、看護到場才鬆手,救護車抵達,父卻稱自摔拒送醫,當晚因骨折、內出血不治,儘管陳男辯稱無殺意,桃園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將由國民法官庭審理。
起訴指出,46歲陳姓男子2024年7月13日下午3時,與父親在蘆竹區海湖東路巷內住處因故發生激烈爭執,陳男憤而舉起椅子作勢砸向老父,陳父上前奪椅時,竟遭兒伸手阻擋雙雙發生扭打。
檢警調查,陳男明知父親長期患有肝硬化、腎衰竭,體質遠較常人虛弱,卻仍將父親猛力推往牆壁,造成老父頭部撞擊牆面,隨後更變本加厲,以手臂勒住父親頸部向後拖拉,父子倆雙雙倒地後,陳男仍持續勒頸數秒,直到繼母及外籍看護趕來才鬆手。
陳父因劇烈撞擊導致肋骨多處骨折、腹部挫傷,久久無法起身,二婚配偶見狀向119求救,救護車抵達時,陳父因護子心切向救護員謊稱「自己跌倒」而拒絕就醫,直到當晚9時,陳父因意識逐漸模糊,緊急送醫急救,晚間10時53分仍因胸背挫傷、大量內出血宣告不治。
檢方調查,陳男應能預見罹病的父親若腹部遭重擊及勒頸行為,極可能導致重要臟器受損甚至死亡,且其明知父親體況極差,仍執意施暴,認定陳男觸犯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刑法的家庭暴力傷害致人於死罪。
由於死者為被告的直系血親尊親屬,檢方要求依法加重其刑,因本案涉及故意犯罪致人於死,符合國民法官法審理要件,全案已移送桃園地院進行國民參與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