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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陳乃瑜偽造文書案 羅明才服務處三人認罪求緩刑

鏡新聞

更新於 02月05日06:46 • 發布於 02月05日06:46 • 鏡新聞
羅明才服務處主任劉時郡、助理林姿伶。

台北地院今天首度開庭審理新北市議員陳乃瑜罷免案提議書偽造案,涉及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以及民進黨新店區前黨部主委吳春美。三名被告均當庭認罪,並透過辯護人請求法官從輕量刑或宣告緩刑。

此案源於網紅「四叉貓」向台北地檢署檢舉,指稱陳乃瑜罷免案的提議書疑似有人偽造。檢方調查後,向中央選舉委員會與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調取提議人資料,並進行筆跡鑑定,發現部分提議人資料確有冒用情況。

2025年12月,台北地檢署依刑法偽造文書及違反個資法,起訴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助理林姿伶,及民進黨新店區前黨部主委吳春美三人,今日開庭中,三人皆透過辯護人認罪。

劉時郡的辯護人表示,劉時郡坦承犯行無前科,過往素行良好,偵審期間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先前羈押四個月已受懲戒,請法官考量其家中唯一經濟來源角色,給予從輕量刑或緩刑機會。林姿伶的辯護人指出,林女犯罪情節輕微,偵審中均自白,並已與被害人和解,盼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緩刑。吳春美辯護人則表示,吳女坦承全案,因家人協助才未立即陳述,涉案後已受重大懲戒,請求法官給予最輕刑度。

雖然三人認罪,但法官在閱卷後發現,起訴書中部分犯罪事實仍需確認,扣案物如電腦、手機、筆記本等未在卷內清楚記載,影響未來是否沒收犯罪工具,徵詢檢辯意見後,法官決定將案件移由一般法庭審理,而非於今日一庭結案。

檢方指出,劉時郡與林姿伶因應羅明才面臨罷免案,於2025年2月擬定「以罷制罷」策略,透過吳春美取得大量個資,並整理近期繳費黨員名冊,將個資抄寫成提議人名冊。偵查中認定,三人偽造756份提議人名冊,依違反個資法及偽造文書罪起訴,部分被告則處分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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