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最貪女檢」陳玉珍收賄逾2300萬 申請假釋再被駁回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11小時前 • 發布於 11小時前

曾被外界冠以「最貪女檢」稱號的前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陳玉珍,因長期收受賭博電玩業者賄賂並包庇不法經營,遭法院依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定讞。她日前第6度提出假釋申請,仍遭法務部矯正署以犯行重大、破壞公權力公正為由駁回。

1685049422_80047

陳玉珍因5大罪狀遭撤職。(圖/東森新聞)

陳玉珍為司法官學院第25期結業,曾任宜蘭、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也曾承辦社會矚目的尹清楓命案。後續在最高檢察署與已解散的特偵組執行「正己專案」期間,調查司法官貪瀆案件時,查出她涉及收賄情事。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玉珍於1996年間結識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自1999年至2006年長達7年間,按月收受25萬至35萬元不等的賄款,總計79次,不法所得逾2300萬元。期間她利用自身檢察專業與制度漏洞,透過不告發、不移送偵辦、以及「後案併前案」等方式,將案件掌握在手中,對施永華作出不起訴處分;即便調升至高檢署後,仍持續向下屬檢察官關說施壓,為電玩業者護航。

1685049372_43575

陳玉珍收賄2300萬元遭判12年。(圖/東森新聞)

案件歷經審理,一審即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12年徒刑。陳玉珍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期間曾以精神疾病為由請假,但高等法院仍維持原判。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法院嚴詞指出,她出賣檢察權的核心價值,對司法公信造成重大傷害;雖考量其表達悔意並繳回犯罪所得,仍於2019年2月27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陳玉珍於2019年3月入監服刑,最初在桃園女子監獄執行,2021年7月轉至台中女子監獄附設外役分監。服刑過半後,她多次提出假釋申請,至今皆未獲准。

1683582708573@2x

服刑過半後,她多次提出假釋申請,至今皆未獲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矯正署指出,陳玉珍犯案時身為指揮偵查犯罪的檢察官,卻長期未能廉潔自持,收受賄賂並濫用職權包庇犯罪,行為持續多年,已嚴重動搖公權力執行的公正性與社會信任,因此不符合法定假釋要件,決議再次駁回其申請。

一手掌握全世界,立即加入東森網Line官方帳號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爆炸包裹「無郵戳、寫地址」警:嫌犯3天前親送

EBC 東森新聞
02

顧客目睹地獄瞬間! 廚師突脫光「倒栽蔥」下油鍋慘死

鏡週刊
03

台中八仙山傳山難!男子獨攀失聯⋯空拍機見身影 尋獲竟是冰冷遺體

三立新聞網
04

學霸兒販毒重判、1.2億遭扣!母「住豪宅、忙轉錢」本尊曝光

太報
05

藍白十度封殺軍購!前AIT處長:國民黨變了

NOWNEWS今日新聞
06

貴人運爆棚!4大生肖「點石成金」 地位財富同步洗牌

鏡週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