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女兒」陪看房遭性侵硬上 老闆乾爹脫褲子噁喊:一次就好
台南一名廣告公司葉姓男負責人,平時與公司一名年輕女員工互動密切,甚至以「乾女兒」相稱,未料卻在兩人單獨前往實品屋驗收時,趁機對女方伸出狼爪。法院審理後認定,葉男行為明確違反女方意願,犯罪情節重大,依《刑法》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事發當日,葉男與女員工前往台南市中西區一處實品屋進行驗收。兩人進入臥室後,葉男突然強行拉開女方衣物,並觸摸其胸部。女方驚恐逃入浴室躲避,葉男卻尾隨而入,再度對她進行吸吮胸部等猥褻行為。隨後,兩人回到客廳談話時,葉男仍未罷手,竟自行脫衣,並強行觸碰女方私密處,企圖進行性交,所幸女方持續激烈反抗,才未得逞。
女員工事後控訴,整個過程中她多次明確表達拒絕,甚至喊出「不要」,但葉男仍不斷重複說「一次就好」,完全無視她的意願。她也強調,自己對葉男僅止於對長輩、老闆的尊敬,從未有任何曖昧或情感關係。
辯稱兩情相悅 法院認定「自作多情」
面對指控,葉男否認犯行,辯稱雙方早有曖昧情愫,甚至指稱女方曾透過「包養網站」暗示可發展關係。不過,法院調查後認為,相關說法均無具體證據佐證,反而是葉男事後傳送的訊息,顯示其心理狀態混亂與懊悔。
根據判決書,葉男曾傳訊表示「我是畜生」「全死了」「我就已經做完了……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等語,內容與其辯稱雙方合意的說法明顯矛盾,法院因此認定葉男僅是自作多情,說詞不足採信。
驗傷多處瘀青 法官斥濫用權勢毫無悔意
驗傷報告顯示,女方肩膀、胸部、腰部、膝蓋等處均有抓痕及瘀青,與其供述遭強行拉扯、反抗的過程相符。此外,女方案發後亦有家屬與男友證詞佐證,進一步強化其指述的可信度。
法院認為,葉男身為公司負責人,且與女方有如長輩般的信任關係,本應對部屬加以保護,卻反而利用職權與私下相處機會,施以強暴猥褻並企圖性交,對被害人身心造成重大傷害,行為惡劣,毫無悔意,最終判處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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