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資訊透明化行不行?專家:國際案例多 對的事就該做
歷經多次討論的「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週完成初審,有3項條文修正通過,另有5項條文保留,須交由黨團協商,其中,關於租金資訊透明化,公部門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修法意見跟立委難以達成共識,對此,專家學者認為,租金資訊透明化對租屋市場健全發展有正面助益,全球多國也已行之有年,就算有技術上的困難,該做的事就是要做,參考國外案例努力去克服就好。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本週審查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有3項條文涉及租金資訊透明化,在公開租金資訊的項目種類、詳盡程度等各方面,公部門與朝野立委難以達成共識,因此條文最終都保留,後續須交由黨團協商。
地政司指出,現在政府每年1月及7月都會定期公布全國231個行政區的租金資訊,包括不同租屋型態(整戶(整層)、獨立套房、分租套(雅)房)及屋齡(未滿30年、30年以上)的租金總價四分位數統計資料都會上傳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這些資訊應已滿足市場需求。
地政司也提到,由於這些資訊的蒐集管道主要來自租金補貼政策,租客申請租補填寫的資料如坪數等未必百分之百精確無誤,如果把這些不精確的數字全部公開,地政司擔憂這有誤導民眾之嫌。
對此,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系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林旺根表示,租金資訊透明化對租屋市場健全發展有正面助益,就算申報資訊可能存在造假與查緝困難,對的事情就應該做。他說:『(原音)剛剛的那個說辭,其實是蠻弔詭的,因為法律上規定應該做,就是你出租方跟承租方要去申報嘛!那申報不實的部分是後續處罰的問題,有人說,租金這個是放在私約,跟一般的不動產買賣不一樣,這個不好查,好查不好查是一件事情,但是應該不應該又是另外一件事情。』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世界上已有很多成熟案例可供台灣參考,包括英國、美國、德國、法國都會定期公布不同地區、城市的租金價格中位數及每坪平均數。
彭揚凱指出,對台灣來說,租金資訊全面透明化的好處有二,一方面可以作為房東跟房客了解租屋市場行情的參考,另一方面也可以作為政府檢討租金補貼政策的工具。他說:『(原音)我們現在補貼是非常不合理的,最窮的跟一般家庭補的一樣,租一間套房跟租一層三房一廳、兩廳的公寓補的價格也是一樣,為什麼他們這麼做?因為他們就以前無法掌握資訊,當然就只好這樣發嘛!那他們每次都講技術理由,我要問的是,你一年花三、四百億在做(租金補貼)這件事情,你跟我講很難?我就覺得你裡面撥一億來把這資訊搞好都可以做的。』
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則人表示,租金資訊揭露的項目,例如有沒有公設、含不含車位,這些都應該納入考量,以免資訊失真;林旺根也表示,租屋坪數資料方面,主建物、附屬建物跟公設面積應該分開登記,此外,如果可以納入樓層數及門牌資料,才更具市場參考價值。
為了確保民眾申報租金資料正確無誤,林旺根認為,政府可以授權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或公證人等專業人士代理申報,此外,目前租賃條例只要求包租業者執行租金實價登錄,他認為,代管業者也應全面納入,政府未來更應該檢討賦稅制度,同時端出棒子跟紅蘿蔔,逐步實現租金市場透明化。(編輯:陳士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