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休3日連署勞部須12/7回應 學者:讓變形工時多樣化更實在
近期又有民眾在公共政策平台提案「推動4日工作制,每周上4天班放假3天」,也就是周休3日,且連署過關,勞動部最遲須在12月7日回應。學者分析,台灣要推周休3日,得先思考是否帶來勞工條件減損,且若想要工作和生活平衡,增加個人時間自主性,或許檢討變形工時,讓其更多樣化,對勞工應會更實在。
根據主計總處統計,我國年總工時整體朝降低趨勢,並在2021年滑落2000個小時,達到1999.2小時,但隨著疫後復甦等原因,年總工時又反轉逐步向上,2024年達2030.4小時,在OECD國家中僅低於墨西哥、新加坡以及哥斯大黎加;但高於南韓1,859個小時及日本1,636小時。勞動部分析,主要是台灣部分工時比例較其他國家低,因此總工時較長。
為減少勞工工時,近日再度有民眾提案「推動4日工作制」,該提案指出,藉由周休3日提升工作與生活平衡、吸引與留住人才等優點,且長期對產能不會下降,有助提升勞工幸福感、保護勞工身體及心理健康等正面影響,獲連署過關,勞動部最遲須在12月7日回應。
學者分析,「周休3日」幾年前在公共平台也曾提案過,目前歐洲國家確實有一些企業在試行,但討論「周休3日」恐怕不是「Yes」或「No」這麼簡單,或許「周休3日」對於一些知識經濟的產業合適,但並非適合所有的產業。另外,「周休3日」是否帶來勞動條件減損,譬如減薪或每天的工時延長等,甚至是否更有意義的促進工作以及家庭的平衡,才是需要真正思考的課題。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說:『(原音)如果是高科技業例如動腦的,他們可能會很樂於周休3日,那雇主也不會在意,但問題就是雇主要他們生產力跟以前一樣,所以其實它牽涉到非常多複雜的問題。沒有辦法單從週休3日你喜歡嗎,這種問這麼簡單的問題出發。那就好像有人問你說,如果你的薪水更多你贊成嗎?那更不用問對不對?重點在於我用什麼方式。』
學者也分析,勞基法在2002年增訂8週變形工時的規定,但時隔23年,相較於跟台灣一樣進步的其他國家,他國的變形工時相當多樣化,但台灣的質和量卻很低,且手段貧乏,就好像一家百貨公司,別人的有12層樓,你的卻只有2層樓,變化性就會很少。林佳和也認為,與其談論「周休3日」,不如好好檢討變形工時,將其更多樣化,讓勞工多增加個人的時間自主性,或許更為實在。(編輯:陳文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