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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停紅燈遭罰1800元!申訴失敗背後真相曝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5年10月09日03:16 • 發布於 2025年10月09日03:14

社會中心/翁莉婷報導
近年來有不少人為了行動方便,利用機車來當作上、下班的通勤工具,在看到交通號誌亮紅燈時卻忽略「1件事」而遭到警方開罰。日前臺東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於值班時接獲民眾申訴,該民眾表示「自己並未闖紅燈,不知道為何會收到1800元的違規罰單?」。對此,經過受理員警耐心解釋及提供科技執法違規錄影後,民眾才意識到原來是自己的觀念錯誤。

騎車停紅燈超越「停止線」屬「闖紅燈」行為。(圖/翻攝自臺東縣警察局)

日前在台東市四維路與中華路口處,1位民眾騎乘機車停紅燈時,被舉發違反道路交通規定「闖紅燈」而收到1800元的罰單。事發後民眾向臺東縣警察局申訴,並表示自己「明明未闖紅燈」,不能理解為什麼會收到違規罰單。在受理員警耐心解釋及提供科技執法違規錄影後,民眾才發現原來是平時的駕駛觀念錯誤,還幽默稱自己「真的太超過了」。

紅燈車輛前懸超過停止線,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將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圖/翻攝自臺東縣警察局)

台東縣警局提醒,闖紅燈並非僅限於號誌紅燈時穿越路口,只要紅燈時「超越停止線且進入路口範圍」即屬闖紅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如紅燈右轉行為者,則違反同條第2項規定,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如紅燈車輛前懸超過停止線,則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將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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