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人妻外遇懷孕!還揪男大生「多人運動」 綠帽夫討百萬再上訴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與男子小明(化名)結婚,怎料,小美婚後竟單獨約男網友過夜,還不小心懷了孕,更相約男大生多人運動。小明不滿,向小美與男網友求償150萬的精神損害,雖雙方達成和解,小明仍再次上訴。桃園地院審酌,認定小明已與兩人和解,因此駁回上訴。 人妻私約網友偷吃懷孕 綠帽夫氣炸 據判決書所述,小美與小明於101年11月結婚,怎料,小美婚後多次與男網友單獨過夜、裸體視訊、傳送曖昧訊息,還發生性行為。不僅如此,小美112年開始更相約男大學生進行多人性行為,還沒離婚期間更懷上了男網友的小孩。
小明得知氣炸,依民法向小美與男網友求償100萬元,再向小美求償50萬元,總計150萬元的精神損害。不過小美於審理期間表示,已就侵權行為與小明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因此小明不得再以相同事實請求損害賠償。 夫討百萬和解 不滿再提告 法院審酌,小明事後曾傳送「不離婚協議」給小美,內容寫下小美願意過戶房子,並接受小美道歉,重新經營婚姻,確定小美有和小明達成房地產所有權移轉條件的和解。和解後,兩人婚姻仍持續約一年多,直到113年8月9日,才由小美提起離婚訴訟。
法院審酌,兩人已就侵權行為達成和解,且小美也依和解條件賠償小明,因此小明不得再以同樣事實對小美請求,認定小明主張小美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不可採,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