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新蓋焚化爐只能用一半 議員要求縣府與業者說清楚
被新竹縣列為重大建設的高效能垃圾熱處理設施,目前仍在試營運,預計10月底取得使用執照。不過縣議員林碩彥發現,當初是因為新竹縣沒有焚化爐才興建,以去化縣內各鄉鎮堆置的垃圾,並處理各鄉鎮每日產生的垃圾,如今焚化爐只提供一半運能處理新竹縣垃圾,不足部分新竹縣還是要運到其它縣市焚化爐處理,要求縣府應說明焚化爐的處理分配與地方利益機制。
原訂去年底就要正式營運的新竹縣焚化爐,經歷疫情等因素,延至今年10月正式取得使用執照。這座高效能垃圾熱處理設施,營運後每天可處理500噸的垃圾,其中一半用於處理新竹縣每鄉鎮的垃圾,另一半產能業者則用於處理桃園等地的垃圾。
新竹縣議員林碩彥表示,全縣每日垃圾清運量約285公噸,但新建焚化爐最大目的就是處理全縣垃圾,不過業者每日只提供250噸的垃圾處理,使得每天至少35噸垃圾還是要委託其它縣市處理,理由真的很瞎!蓋焚化爐不就是該處理新竹縣的垃圾,更何況光是新豐垃圾掩埋場至少還有20萬噸垃圾待去化。林碩彥也要求縣府正視焚化爐問題,否則10月底使用執照發出後,新竹縣垃圾處理還要花錢送到外縣市燒。
林碩彥要求縣府與業者明確承諾優先清除新豐掩埋場與新竹縣垃圾,而非默許成為外縣市垃圾的「轉運站」。也要求縣府向議會與縣民報告焚化爐營運細節與合約架構,爭取提高新竹縣垃圾的處理比例與噸數,確保資源留在本地使用。(彭清仁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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